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21、900945 股票简称:海南航空、海航B股 编号:临2017-028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航空”或“公司”)分别于2016年8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及2016年10月18日召开的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报告》,同意公司发行不超过20亿元(含)超短期融资券。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8月30日、2016年10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香港《文汇报》以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编号:临2016-045)、《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临2016-064)。
2017年5月4日,公司完成了2017年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本期融资券”)的发行。本期融资券发行额为人民币5亿元,期限为180天,单位面值为人民币100元,票面利率为5.00%。本期融资券发行的有关文件已在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上公告。
本期融资券由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向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融资券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公司的银行借款。
本期融资券的发行根据公司于2017年3月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7]SCP 84号)实施。根据《接受注册通知书》,公司自2017年3月15日起2年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
特此公告。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