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5月6日

查看其他日期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继续停牌暨重大事项
进展公告

2017-05-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吉林高速 证券代码:601518 编号:临2017-022

债券简称:11吉高速 债券代码:122148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继续停牌暨重大事项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公司股票自2017年4月28日开市起停牌,并披露了《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临2017-021号)。截止目前,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

停牌期间,公司将继续全力推进非公开发行事项的工作进程,并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5个交易日公告事项进展情况。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5日

股票简称:吉林高速 证券代码:601518 编号:临2017-023

债券简称:11吉高速 债券代码:122148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行使“11吉高速”公司债券

发行人赎回选择权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有关“11吉高速”公司债券发行人赎回选择权的条款约定如下:

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若决定行使赎回权,本期债券将被视为第5年全部到期,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最后一期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公司债券。赎回的支付方式与本期债券到期本息支付相同,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若不行使赎回权,则本期债券将继续在第6年、第7年存续。

公司于2012年6月发行“11吉高速”公司债券,2017年6月21日为本期债券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可于本期债券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决定是否行使发行人赎回选择权。

公司于2017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赎回“11吉高速”公司债券的议案》,决定行使“11吉高速”公司债券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11吉高速”公司债券全部赎回。

公司将根据相关业务规则,做好“11吉高速”公司债券赎回事宜的后续信息披露及本息兑付工作。

特此公告。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