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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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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公告

2017-05-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2017-022号

债券代码:122110 债券简称:11众和债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收购事项,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新疆众和,证券代码:600888)已于2017年4月17日开市起停牌,并相继发布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09号)、《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19号)。经公司与有关各方初步研究和论证,筹划事项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并于2017年4月28日发布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20号),预计公司股票自2017年4月17日起预计停牌不超过1个月。停牌期间,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发布有关进展情况,公司于2017年5月6日发布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21号)。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有关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类型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第三方,不构成关联交易,但由于该交易处于初步阶段,交易方案尚未最终确定。目前,公司正在与相关各方积极沟通、论证,并将根据交易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方式为拟通过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或发行股份与支付现金结合等方式收购标的公司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仍在论证中。

(三)标的资产行业类型

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主要从事航空、航天、核电等精密机械零部件开发、加工及相关服务。

二、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工作进展情况

自停牌以来,公司积极推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有关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正在与相关各方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开展进一步的沟通和磋商,已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开展各项工作,对标的公司开展相应的业务和法律的尽职调查以及审计、评估等工作。

三、无法按期复牌的原因说明

(一)交易各方就交易方案正在协商

由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多个交易对方,公司及相关各方之间仍需进行深入、有效的沟通,本次收购方案仍需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完成相关工作所需时间较长。

(二)中介机构相关工作尚未完成

本次交易的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工作尚未完成,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相关情况的梳理仍需要一定时间。

综上所述,由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方案尚需深入协商,中介机构相关工作尚未完成,因此无法按期复牌。

四、申请继续停牌时间

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将自2017年5月17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1个月。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5个交易日公告相关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预案或报告书,及时公告并复牌。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项目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

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