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按期收回银行理财产品本金及
收益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99 证券简称:井神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28
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按期收回银行理财产品本金及
收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4月6日,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签订《兴业银行“金雪球-优悦”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协议书》,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10,000万元购买“兴业银行‘金雪球-优悦’保本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期限:2017年4月7日至2017年5月7日,预期年化收益率为4.1%。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23)。
2017年5月8日,公司按期赎回上述理财产品,收回本金10,000万元,取得收益34.8219万元,实际取得的年化收益率为4.1%。
特此公告。
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10日
证券代码:603299 证券简称:井神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29
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止本公告日,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鸿集团”)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30,056,175股,占公司总股本5.37%。该部分股票已于 2017年1月3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公司于2017年1月21日发布了汇鸿集团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详见在《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05)。自本公告之日起第4个交易日至2017年7月31日,汇鸿集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5,000,000股,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894%,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但不低于井神股份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价格。
2017年5月9日,公司收到汇鸿集团《关于减持井神股份股票的告知函》,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 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截至本公告日,汇鸿集团持有公司股份30,056,1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7%。
3、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该部分股票已于2017年1月3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数量及比例:汇鸿集团拟减持其持有公司股份5,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894%(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对该股份做同等处理)。
2、减持期间:自本公告之日起第4个交易日到2017年7月31日。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4、减持原因:经营需要。
5、价格区间:视市场情况确定,但不低于井神股份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价格。
三、其他说明
1、汇鸿集团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国务院国资委、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管理规定及其所作出的承诺。
2、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
3、汇鸿集团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10日
报备文件:《关于减持井神股份股票的告知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