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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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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
暨公司股票和债券继续停牌的公告

2017-05-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ST中安 公告编号:2017-093

债券代码:125620 债券简称:15中安消

债券代码:136821 债券简称:16中安消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

暨公司股票和债券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月2日收到《关于对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49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详见公司公告《中安消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暨公司股票和债券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084)。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正在积极组织有关各方按照《问询函》的要求落实相关意见,对《问询函》涉及内容在做进一步核实,将尽快对相关文件进行补充和完善,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中安,证券代码:600654)和债券(债券简称:15中安消,债券代码:125620;16中安消,债券代码:136821)将自2017年5月10日起继续停牌一个交易日,公司将在落实《问询函》相关意见并回复后按照规定申请公司股票和债券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9日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ST中安 公告编号:2017-094

债券代码:125620 债券简称:15中安消

债券代码:136821 债券简称:16中安消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先后审议通过全资子公司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以支付现金的形式购买浙江华和万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和万润”)100%股权、江苏中科智能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智能”)100%股权以及北京启创卓越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创卓越”)100%股权的事项,详见公司披露的《中安消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中安消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167、2016-184)。

二、收购进展及变更事项

公司已完成对华和万润和中科智能两家公司的收购,详见公司2016年10月1日披露的《中安消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224)。

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之启创卓越交割审计过程中,公司及中介机构发现启创卓越在过渡期间(2016年4-8月)存在异常的大额预付账款支出,随即采取应对措施以期妥善解决、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公司与启创卓越原股东已签订终止收购协议。

根据交易各方就启创卓越项目签订的《终止协议》的约定,启创卓越原控股股东天津中启创科技有限公司将分两期返还公司已支付的首期交易对价款及其资金成本;在收到上述款项后,公司需配合办理启创卓越100%股权的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已于2017年4月7日收到启创卓越原控股股东天津中启创科技有限公司支付的第一期款项。详见公司披露的《中安消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253、2016-257、2016-267、2016-273、2016-278、2016-281、2017-003、2017-010、2017-013、2017-018、2017-023、2017-028、2017-030、2017-035、2017-044、2017-051、2017-054、2017-063、2017-064、2017-072)。

截至本公告日,根据《终止协议》约定,公司已收到启创卓越原控股股东天津中启创科技有限公司支付的第一期款项1000万元,《终止协议》约定支付的第二期款项已于近日收到500万元,尚未完全到位。公司已委托律师向启创卓越原股东发送律师函,督促其按《终止协议》约定尽快支付全部剩余价款。现公司正与启创卓越原控股股东天津中启创科技有限公司就上述款项完整到位的时间表进行确认,将严格按照《终止协议》的约定履行权利义务,如启创卓越原控股股东天津中启创科技有限公司未能在近期之内完整支付第二期款项,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将继续积极、严谨地推进相关事项,并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三、风险提示

《终止协议》签署后能否按协议约定顺利实施及其影响存在不确定性;《终止协议》实施过程中是否产生其他争议或纠纷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能否根据《终止协议》如期收回投资款项存在不确定性。如《终止协议》未能顺利实施,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