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5月11日

查看其他日期

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副董事长及董事配偶增持公司股份暨增持计划的公告

2017-05-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1058 股票简称:赛轮金宇 公告编号:临2017-020

债券代码:136016 债券简称:15赛轮债

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副董事长及董事配偶增持公司股份暨增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副董事长、总裁延万华先生及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宋军先生配偶赵冬梅女士拟在未来6个月内(分别自2017年5月10日和2017年5月9日起算)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累计增持股份数量均为500万股至1500万股。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无法完成增持计划的风险。

2017年5月10日,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副董事长、总裁延万华先生及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宋军先生配偶赵冬梅女士的通知,其分别于2017年5月10日及2017年5月9日至5月10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增持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增持主体之一系公司副董事长、总裁延万华先生,本次增持前,延万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7,600,384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075%。本次增持300,000股后,延万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7,900,384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088%。

本次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延万华先生未披露增持计划。

(二)本次增持主体之二系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宋军先生配偶赵冬梅女士,本次增持前,赵冬梅女士持有公司股份8,112,000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0.354%。本次增持300,000股后,赵冬梅女士持有公司股份8,412,000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0.367%。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宋军先生及其配偶赵冬梅女士两人合并持有公司股份10,916,982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0.476%。

本次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增持计划完成情况:赵冬梅女士于2016年1月14日实施股份增持计划,并于2016年7月13日完成相应的股份增持计划。详见公司于2016年7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赛轮金宇关于公司董事配偶完成股份增持计划的公告》(临2016-066)。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延万华先生增持计划

1、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及对本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

2、本次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无限售流通A股股份。

3、增持计划拟增持股份的数量:累计增持股份数量500万股至1500万股(含本次增持数量)。

4、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17年5月10日起算的未来六个月内。

5、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或自筹资金。

(二)赵冬梅女士增持计划

1、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及对本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

2、本次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无限售流通A股股份。

3、增持计划拟增持股份的数量:累计增持股份数量500万股至1500万股(含本次增持数量)。

4、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17年5月9日起算的未来六个月内。

5、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或自筹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无法完成增持计划的风险。

四、其他说明

1、延万华先生、赵冬梅女士的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延万华先生、赵冬梅女士承诺:在增持公司股份期间、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及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3、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或增持期限届满后的两个交易日内,公司将及时发布增持计划实施结果公告。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延万华先生、赵冬梅女士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