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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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5-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00 证券简称:太阳电缆 公告编号:2017-023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5月10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如下: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0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9日15:00至2017年5月1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工业路102号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的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云孝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6年9月修订)》(深证上[2016]682号)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331,530,36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542,700,000股)的61.0891%。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31,527,16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61.0885%。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6%。

(3)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同)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5,480,25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852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委派蔡钟山律师、陈禄生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批准了《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31,527,3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9991%;反对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

2、审议并批准了《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31,527,3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9991%;反对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

3、审议并批准了《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31,527,3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9991%;反对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

4、审议并通过了《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31,527,3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9991%;反对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

5、审议并批准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331,527,3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9991%;反对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477,2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9806%;反对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1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请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1,527,3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9991%;反对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477,2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9806%;反对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1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及2018年上半年向银行融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1,527,3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9991%;反对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包头市太阳满都拉电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1,527,3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9991%;反对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该项议案已获得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477,2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9806%;反对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1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

本次股东大会除逐项表决通过上述各项议案外,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提交的《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详见2017年4月1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蔡钟山律师、陈禄生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6年9月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