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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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2017-05-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79 证券简称:中京电子 公告编号:2017-049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12月5日开市起停牌, 于当日发布《重大的事项停牌公告》,于 2016年12月12日公布《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经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公司确定上述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于2016 年12月17 日发布《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停牌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2017年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2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7年2月24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7】第1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积极组织有关各方按照《问询函》的要求落实相关意见,对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相关文件进行了补充和修订,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经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7年3月1日开市起复牌。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等相关规定,公司已经过董事会决议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但尚未发出股东大会通知,需每三十日发布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分别于2017年3月15日、4月15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截至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标的的资产审计、评估、法律相关工作已经基本完成,相关中介各方正在开展标的资产审计、评估、法律相关文件的修订与完善及中介机构的内部核查工作。待上述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重组报告书草案及相关事项。

特别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1、本次交易所涉及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完成后,公司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2、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相关议案;3、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能否取得上述批准和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和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