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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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公司新三板挂牌获批的公告

2017-05-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金证股份股票代码:600446 公告编号:2017-046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公司新三板挂牌获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5月12日,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参股公司深圳市盈通数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通股份”)通知,盈通股份于近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盈通数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2587号),同意盈通股份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方式为协议转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盈通股份基本情况

1、名称:深圳市盈通数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04年11月15日

3、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4、住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五道金证科技大楼四层东侧

5、法定代表人:王剑锋

6、经营范围:计算机应用系统及配套设备的技术咨询、技术开发、销售、运行维护管理服务;电子产品、通讯器材、机械设备的购销及其它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计算机应用系统数据备份、数据恢复、数据系统运行维护管理服务。

二、公司持股情况

公司持有盈通股份38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9%。

三、对公司的影响

盈通股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助力其快速发展,公司作为盈通股份的参股股东,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资产的流动性,提升上市公司持有资产的价值。

四、备查文件

《关于同意深圳市盈通数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2587号)。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二日

股票简称:金证股份 股票代码:600446 公告编号:2017-047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公司A股股票于2017年5月10日、5月11日、5月1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主要股东核实截至2017年5月12日本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交易在2017年5月10日、5月11日、5月1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核查,现将有关情况核实如下:

(一)近期本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前期披露的信息无需要更正、补充之处,目前公司没有需要澄清或需要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二)经公司自查,除了公司于2017年1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四次修订版)》的有关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四)经公司核实,公司财务负责人周永洪于2017年5月10日卖出公司股票20000股。除此之外,前四大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近日股价波动期间没有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披露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是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信息披露网站,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披露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