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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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
股份计划实施期满的公告

2017-05-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6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

股份计划实施期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控股股东福达集团计划自2017年2月13日起三个月内,在公司股价不超过18元/股的范围内,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300万股,且不超过500万股。

●截至本公告日,福达集团已累计增持数量为3,357,311股, 约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57%,约占增持计划股份数量下限的111.91%。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17年5月12日接到控股股东桂林福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福达集团”)的通知,截至2017年5月12日,福达集团增持本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期已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基本情况

1、本次增持主体系公司控股股东桂林福达集团有限公司。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福达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405,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51%。

二、增持计划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 同时为提升投资者信心、稳定公司股价、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福达集团计划自2017年2月13日起三个月内,在本公司股价不超过18元/股的范围内,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300万股,且不超过500万股,增资所需资金由控股股东自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福达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8)。截止本公告日,福达集团增持计划实施期已满。

三、增持计划完成情况

在本次增持计划期间,福达集团已累计增持股份数量3,357,311股,约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57%,约占增持计划股份数量下限的111.9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9号、2017-010号、2017-012号)。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后,福达集团累计持有本公司408,957,311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9.08%。

四、增持主体的承诺

福达集团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增持实施完毕之后 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五、律师核查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增持人具有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申请的情形;公司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上网公告附件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13日

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7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本公司控股股东桂林福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达集团”)有关股份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近日福达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7,959,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3%)质押给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期限自2017年5月11日至2018年5月11日,并于2017年5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

截至本公告日,福达集团共持有本公司408,957,311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9.08%。其中405,600,000股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3,357,311股股份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福达集团累计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为152,309,624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7.24%,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5.73%。

福达集团本次股权质押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目前福达集团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其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上市公司股票分红、投资与经营收入等;本次质押风险可控,不会导致本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将根据公司股份质押情况以及控股股东质押风险情况持续进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