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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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17-05-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00股票简称:香溢融通 证券代码:600830 编号:临时2017-026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浙江香溢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溢担保)

担保数量:最高额保证担保127,000万元

担保期间:2017年5月17日至2018年5月2日

本次担保后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工程保函担保业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22,2000万元(含本次担保);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59,387.22万元。

逾期对外担保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况

2017年5月17日,公司控股子公司香溢担保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银行)签署《杭州银行与担保机构业务合作协议书》,约定协议有效期一年,有效期内,担保授信额度最大不超过13亿元(其中分离式保函业务最高担保额度为127,000万元)。

为客户就银行开具的分离式保函(包括投标、履约、预付款、质量保函等品种)提供担保,系香溢担保对外开展的担保业务中一个品种。

根据银行要求,公司需就香溢担保分离式保函履约担保业务向杭州银行提供最高额127,000万元的保证担保。

同日,公司与香溢担保、杭州银行三方签署《杭州银行与担保机构业务合作补充协议书》,公司为杭州银行在2017年5月17日至2018年5月2日向香溢担保出具分离式保函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主债权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7,000万元。

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公司与香溢担保、杭州银行2016年8月24日签署的《杭州银行与担保机构业务合作补充协议书》(详见公司2016-030号临时公告)即终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浙江香溢担保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90%),注册资金2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邱樟海,注册地点:浙江省杭州市,经营范围: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范围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

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8,680.32万元,净资产23,631.73万元,资产负债率17.60%。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2,359.73万元,净利润615.39万元。

2017年3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9,510.71万元,净资产24,064.70万元,资产负债率18.45 % 。2017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714.59万元,净利润432.97万元(未经审计)。

三、《杭州银行与担保机构业务合作补充协议书》主要内容

(一)担保主债权

1、香溢担保同意为杭州银行分离式保函业务项下出具的保函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香溢担保和杭州银行不针对每笔保护业务签订保障合同,但应签署《出具分离式保函合同》。

3、协议有效期内,除投标保函外,香溢担保的主债权总额按香溢担保实际存入杭州银行保证金帐户资金余额20倍控制(其中政府项目最高放大倍数20倍,非政府项目最高放大倍数10倍)。投标保函,香溢担保的主债权总额按香溢担保实际存入杭州银行保证金帐户资金余额的20倍控制。双方暂定担保主债权金额不超过127,000万元。

(二)担保责任形式

香溢担保同意承担100%连带担保责任,并追加母公司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保责任。

(三)担保范围

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含复息)、罚息及杭州银行为实现债权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四)担保责任承担

1、若受益人向杭州银行索赔,杭州银行有权独立判断索赔要求以及索赔金额是否符合保函的约定;杭州银行对外赔付,无须事先取得香溢担保同意,香溢担保承诺不提出任何异议;杭州银行有权直接向香溢担保进行追偿。

2、杭州银行可采取直接从香溢担保帐户支付等方式支付索赔款项。

3、香溢担保应保证本补充协议约定的保证金帐户余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五)担保主债权的确认

杭州银行出具分离式保函业务项下的保函,担保主债权即确立。

(六)担保费用、支付方式

1、香溢担保为本协议约定业务提供担保的,需在杭州银行保函业务审批通过后,由被保证人或由香溢担保代为将向被保证人收取的保函手续费存入杭州银行指定帐户。

2、香溢担保向被保证人收取的担保费由香溢担保自行核定。

(七)协议有效期间

2017年5月17日至2018年5月2日。

四、公司意见

2017年3月28日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香溢担保公司2017年工程保函担保业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最高额40亿元范围内,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香溢担保有限公司2017年工程保函业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以上担保额度已经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并由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内执行。

公司本次担保未与证监发[2005]12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精神相违背。本次担保相关标的未超过董事会、股东大会授权,符合相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和逾期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工程保函担保业务提供的最高额保证担保222,000万元(含本次担保),实际使用担保余额154,660.02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属公司提供贷款担保59,387.22万元。实际担保额合计214,047.24万元,占公司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净资产201,560.36万元的106.20%,无其他担保,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