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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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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5-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58 证券简称:世纪游轮 公告编号:2017-临029

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发生。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17年5月19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8日下午15:00至2017年5月19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中辰路655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主持人:董事刘伟女士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9人,代表股份1,013,847,64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0.10%。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股东和股东代理4人,代表股份17,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吴鸣律师与李笛鸣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也无修改提案的情况。与会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013,845,643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2,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15,800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76%;2,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4%;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2 以上通过。

2、《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013,845,643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2,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15,800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76%;2,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4%;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2 以上通过。

3、《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1,013,845,643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2,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15,800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76%;2,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4%;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2 以上通过。

4、《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1,013,845,643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2,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15,800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76%;2,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4%;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2 以上通过。

5、《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1,013,845,643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2,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15,800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76%;2,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4%;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2 以上通过。

6、《关于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表决结果:1,013,845,643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2,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15,800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76%;2,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4%;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1,013,845,643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2,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15,800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76%;2,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4%;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2 以上通过。

8、《关于公司2017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1,013,845,643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2,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15,800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76%;2,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4%;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2 以上通过。

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1,013,845,643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2,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15,800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76%;2,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4%;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2 以上通过。

10、《关于制定<捐赠管理制度(草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1,013,845,643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2,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15,800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76%;2,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4%;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2 以上通过。

11、《关于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草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1,013,845,643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2,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15,800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76%;2,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4%;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2 以上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2. 律师姓名:吴鸣、李笛鸣

3. 见证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备查文件

1.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002558 证券简称:世纪游轮 公告编号:2017-临030

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联合巨人慈善基金会共同向

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捐赠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回馈社会,公司拟与巨人慈善基金会共同向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以下简称“浙大教育基金会”)进行捐赠,资金将主要用于促进浙江大学的学科发展、学术研究。公司和巨人慈善基金会于2017年5月19日分别与浙大教育基金会签订了《捐赠协议书》,共同向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捐赠5,000万元,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向浙大教育基金会进行捐赠2,000万元,占捐款总额的40%,2017年和2018年分别捐赠1,000万元;巨人慈善基金会以自有资金捐赠3,000万元,占捐款总额的60%。捐赠款项将用于建设浙江大学数学科学学院的新大楼,为感谢公司和巨人慈善基金会对浙江大学教育事业的支持,浙江大学将把数学科学学院新大楼冠名为“巨人数学大楼”,以表感谢和纪念。

巨人慈善基金会的法定代表人和理事长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史玉柱先生,因此,该次联合捐赠构成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章程》、《捐赠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联合捐赠事项属于公司总经理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联合捐赠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总额为106,893.70万元,根据公司《捐赠管理制度》的规定,最高捐赠上限为2,137.87万元,2017年捐赠额为1,000.00万元,没有超过上限,符合《捐赠管理制度》的规定。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基金会名称:巨人慈善基金会

2.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700号普天信息产业园3号楼1122室

3. 法定代表人/理事长:史玉柱

4. 基金会性质:全国性非公募基金会

5. 设立批准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与民政部

6. 设立时间:2014年10月22日

7. 设立宗旨:致力于公益慈善事业,开展扶贫济困、倡导扶老助残、助学兴教等社会公益慈善活动,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倡导企业公民责任,推动社会和谐进步。

8. 业务范围:开展扶老及助残活动,向老龄人、残疾人提供生活必需品、健康保健用品等;为残疾人提供其力所能及的技能培训和就业资助;奖励和扶持自强不息、有作为的残疾人士;参与国家突发的自然灾害的救助和捐赠;资助重要的科技创新项目和有利于环境保护的项目;其他符合宗旨的公益活动。

9. 原始资金来源:巨人投资有限公司的捐赠。

10. 截至目前主要捐赠项目:

11. 关联关系:巨人慈善基金会的法定代表人和理事长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史玉柱先生。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和巨人慈善基金会于2017年5月19日分别与浙大教育基金会签订了《捐赠协议书》,共同向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捐赠5,000万元,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向浙大教育基金会进行捐赠2,000万元,占捐款总额的40%,2017年和2018年分别捐赠1,000万元;巨人慈善基金会以自有资金捐赠3,000万元,占捐款总额的60%。捐赠款项将用于建设浙江大学数学科学学院的新大楼,为感谢公司和巨人慈善基金会对浙江大学教育事业的支持,浙江大学将把数学科学学院新大楼冠名为“巨人数学大楼”,以表感谢和纪念。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系公司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基于助学兴教的宗旨,支持浙江大学培养高素质的年轻人,促进浙江大学的学科发展、学术研究。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不利影响,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 《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向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捐赠协议书》。

特此公告。

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