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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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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7-05-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12 证券简称:汉森制药 公告编号:2017-027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5月18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令安先生召集主持,本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5月5日以专人递送、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介机构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刘令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刘正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当选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会议选举刘令安先生、刘正清先生、何三星先生、曾建国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推选刘令安先生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刘正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秘书长。

(三)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会议选举李永萍女士、刘厚尧先生、王红霞女士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推选李永萍女士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四)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会议选举刘令安先生、曾建国先生、李永萍女士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推选曾建国先生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

(五)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会议选举王红霞女士、何三星先生、曾建国先生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推选王红霞女士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

(六)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同意聘任刘正清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自本次当选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七)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何三星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当选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八)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刘厚尧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当选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秘书联系电话:0737-6351486,传真0737-6351067,邮箱:office@hansenzy.com。

(九)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同意聘任何三星先生、刘厚尧先生、敖凌松先生、刘爱华女士、傅建军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当选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十)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审工作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杨哲怡先生为公司内审工作负责人,任期自本次当选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十一)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杨湘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当选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电话:0737-6351486,传真0737-6351067,邮箱:yxryeo@163.com。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次会议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已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内审工作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一。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20日

附件一: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刘正清先生,196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曾任益阳制药厂车间主任、副厂长,益阳制药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湖南汉森制药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

截至2017年5月18日,刘正清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1.42%的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不存在关联关系。刘正清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何三星先生,1963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就职于岳阳县卫生局,湖南省卫生厅卫生政策杂志社,湖南省医药开发集团总公司。曾任湖南汉森制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兼财务总监。

截至2017年5月18日,何三星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1.11%的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不存在关联关系。何三星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刘厚尧先生,1963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师职称。曾任工商银行武冈市支行办公室主任,武冈市财政信托投资公司法人代表兼总经理,长沙证券有限公司市场部负责人,湖南华天集团有限公司内部银行及企业管理部负责人,湖南证券有限公司董事,银河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投资副总裁、党委书记兼工会主席。

截至2017年5月18日,刘厚尧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1.15%的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不存在关联关系。刘厚尧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敖凌松先生,1972年10月出生,中国国藉,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湖南正清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大区经理,湖南汉森制药有限公司四磨汤产品总经理、营销副总经理,湖南中达骛马制药有限责任公司营销副总经理。现任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营销副总裁。

敖凌松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不存在关联关系。敖凌松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刘爱华女士,1971年2月出生,中国国藉,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中药工程师,执业药师。曾任益阳制药厂车间副主任、益阳制药公司车间主任、湖南汉森制药有限公司生产部部长、副总经理。现任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副总裁。

刘爱华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不存在关联关系。刘爱华女士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傅建军先生,1964年7月出生,中国国藉,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人民大学MBA。曾任湖南韶峰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宣传部部长、办公室主任;湖南正清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行政总监、总裁助理。现任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云南永孜堂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

傅建军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不存在关联关系。傅建军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内审工作负责人简历

杨哲怡,男,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1977年9月出生,会计本科学历。中共党员,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曾任湖南湘投筱溪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湖南湘能卓信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云南永孜堂制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内审工作负责人。

杨哲怡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杨湘,女,1987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工商管理本科学历。曾任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培训专干,2011 年8 月进入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2015 年12 月至今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杨湘女士于2015 年11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杨湘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412 证券简称:汉森制药 公告编号:2017-028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5月18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郭春林先生召集主持,会议通知于2017年5月5日以专人递送、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本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郭春林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其任期自本次当选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5月20日

附件:

郭春林先生简历

郭春林,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2月出生,大专学历。曾任广东信宜港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主管会计、惠州彩星电器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片区财务总监,湖南宇晶机器有限公司财务部长,湖南汉森制药有限公司财务主管。现任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主管。

截止目前,郭春林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且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