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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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5-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50 证券简称:山东高速 公告编号:2017-020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5月1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奥体中路5006号公司22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总经理王志斌先生主持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5人,董事长孙亮先生、董事李航先生、孟杰先生,独立董事刘剑文先生、王小林先生、王丰女士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2人,监事孙旭先生、林乐清先生、职工代表监事张宜人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张震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2017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2016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7年度国内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基本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11.01议案名称: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02议案名称:发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03议案名称:债券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04议案名称:债券利率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05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的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06议案名称:向公司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07议案名称:拟上市交易场所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08议案名称:偿债保障措施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09议案名称: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五、议案八、议案九、议案十、议案十一、议案十二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同意方可通过;其余6项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即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同意即可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地平线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玉熹、李晓红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经合理审查并现场验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及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获得通过,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