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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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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的公告

2017-05-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740 股票简称:爱迪尔 公告编号:2017-056号

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等情况

1、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已获2017年3月30日召开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17年3月3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证券日报》。

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一致。

2、本次利润分配距股东大会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二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30,586,9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7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3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6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3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5月25日

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5月2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7年5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7年5月2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六、咨询办法

1、地 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东晓路1005号北楼二、三楼

2、联系人:朱新武 王优

3、电 话:0755—25798819

4、传 真:0755—25631878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