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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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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48 股票简称:上实发展 公告编号:临2017-18

债券代码:122362 债券简称:14上实01

债券代码:136214 债券简称:14上实02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于2017年5月19日下午在上海市白金湾广场11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七名,实际参加董事七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曾明先生主持,采取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曾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关于调整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748 证券简称:上实发展 公告编号:2017-17

债券代码:122362 债券简称:14上实01

债券代码:136214 债券简称:14上实02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 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5月1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东大名路815号高阳商务中心底楼多功能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兼总裁唐钧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本次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及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和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4人,董事阳建伟先生因公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夏凌先生因公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3人,监事陈一英女士因公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 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胡文魄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高管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 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 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 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 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审议结果: 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及 2016 年度审计费用支付的议案

审议结果: 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 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 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增补公司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 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第7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其他

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朱玉婷、张杨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 有效;会议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和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