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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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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5-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79证券简称:新泉股份公告编号:2017-016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5月1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常州市新北区河海东路88号常州马哥孛罗酒店马哥孛罗会议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主持,并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及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

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高海龙先生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发行证券的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议案名称: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议案名称:可转债存续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议案名称:票面利率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议案名称: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议案名称:担保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8议案名称:转股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9议案名称:转股股数的确定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0议案名称: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1议案名称: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2议案名称:赎回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3议案名称:回售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4议案名称: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5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6议案名称: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7议案名称: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8议案名称: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9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管理与存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20议案名称: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审议通过,其中第1-4、6-8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0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1.江苏新泉志和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为53,742,000股,对议案2.07进行回避表决。

2.唐志华,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为29,000,000股,对议案2.07进行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朝、罗华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