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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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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05-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8版)

自中银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议案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之后,本基金将安排不少于20个工作日的赎回选择期(具体以基金管理人公告为准)。在赎回选择期间,投资人仅可以申请赎回,不可以申请申购。

(1)赎回选择期内的投资比例

在赎回选择期内,本基金不再受“基金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的投资比例限制。

(2)赎回选择期内的份额配比

在赎回选择期内,本基金不再受聚利A与聚利B不超过7:3的限制。

(3)赎回选择期内的份额净值

自赎回选择期首日起,聚利A不再获取约定收益,聚利B不再内含杠杆机制,两级份额各负盈亏。聚利A份额、聚利B份额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某类基金份额净值=该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该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总数。

聚利A份额、聚利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聚利A和聚利B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

赎回选择期结束之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具体以基金管理人公告为准),本基金管理人将对投资者未赎回的中银聚利A和聚利B基金份额的份额净值折算为1.0000元(其基金份额数按折算比例相应增加或减少),并对投资者未赎回的中银聚利A和聚利B基金份额统一结转为中银聚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结转后的基金份额数,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计算误差归入基金资产。

具体赎回选择期安排以基金管理人的公告为准。

2、《中银聚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生效

赎回选择期结束之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具体以基金管理人公告为准),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持有人大会决议执行基金的正式转型,将原中银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结转为中银聚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

自原中银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结转为中银聚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的下一工作日起,《中银聚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中银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时失效,中银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正式变更为中银聚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基金合同当事人将按照《中银聚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基金管理人将在《中银聚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的当日公告《中银聚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情况。

3、恢复申购、赎回等业务

在《中银聚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含生效日当日)起进入首个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赎回业务,开放期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不超过20个工作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将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四、基金转型的主要风险及预备措施

(一)转型方案被持有人大会否决的风险

为防范转型方案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否决的风险,基金管理人将提前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征询意见。如有必要,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意见,对转型方案进行适当的修订,并重新公告。基金管理人可在必要情况下,推迟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时间。

如果议案未获得持有人大会的批准,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有关规定重新向持有人大会提交转型方案议案。

(二)基金转型后遭遇大规模赎回的风险

为应对转型后遭遇大规模赎回,基金在转型期间将尽可能保证投资组合的流动性,应付转型前后可能出现的较大规模赎回,降低净值波动率。

五、基金管理人联系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若对本方案的内容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

基金管理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5566

公司网站:www.bocim.com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样本)

本人(或本机构)持有了中银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聚利A份额、□聚利B份额),就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官网(www.bocim.com)及2017年月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公布的《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中银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所述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的事项,本人(或本机构)的意见为(请在意见栏下方划“√”):

本人(或本机构)特此授权__________代表本人(或本机构)参加审议上述事项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按照上述意见行使表决权。本人(或本机构)同意受托人转授权,转授

权仅限一次。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签署日起至审议上述事项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若中银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重新召开审议相同议案的持有人大会的,本授权继续有效。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填写):

委托人基金账户号(填写):

受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或营业执照号:

以上表决意见代表委托人本基金账户下全部基金份额(包括聚利A和聚利B份额)的表决意见,委托人所持基金份额数以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为准。

签署日期:年月日

授权委托书填写注意事项:

1.本授权委托书仅为样本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参考使用。基金份额持有人也可以自行制作符合法律规定及《中银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要求的授权委托书。

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委托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的表决权。

3.如委托人未在授权委托书表示中明确其表决意见的,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按照受托人的意志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在授权委托表示中表达多种表决意见的,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选择其中一种授权表示行使表决权。

4.本授权委托书(样本)中“委托人证件号码”,指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的证件号码或该证件号码的更新。

5.如本次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投资者未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则其授权无效。

附件四:

中银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旗下

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天基金网”)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天天基金网自2017年5月22日起正式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及相关业务(详细基金信息可参见下方列表)。同时,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本公司与天天基金网协商一致,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以附表为准)参与天天基金网后续所有费率优惠活动,具体以天天基金网公告为准。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相关详情:

一、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层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5566或021-38834788

公司网站:www.bocim.com

二、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021 / 4001818188

公司网站:http://fund.eastmoney.com/

附:基金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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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保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保本基金在极端情况下仍然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投资者在当期保本周期内申购或者转换入,或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保本周期到期日前(不包括该日)赎回或转换出的基金份额不适用保本条款。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