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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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加金惠家为旗下基金销售渠道及开通定投、转换业务并参与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7-05-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金惠家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惠家”)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17年5月24日起,将新增金惠家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业务并参与其申购(不含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仅限前端收费模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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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7年5月24日起,投资者可通过金惠家的网上交易、移动端等渠道办理开放式基金的开户、认购、申购、赎回、定投及转换业务,并参与其开展的申购(不含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仅限前端收费模式)。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金惠家的相关规定。费率优惠政策:

申购费率最低4折优惠,即原申购基金金额适用费率高于0.6%的,在原适用费率基础上享受费率最低4折优惠,若以上费率优惠折扣后实际费率低于0.6%的,则按0.6%执行;原申购基金金额适用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或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或固定费用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二、 重要提示

1. 上述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 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份额的交易行为。上述基金列表中的基金,若同时采用前端收费和后端收费,则只开通前端收费模式下的转换业务。

三、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金惠家客户服务热线:400-855-7333

网站:www.jhjhome.com

2. 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628-5888

网站:www.orient-fund.com或www.df5888.com

四、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业绩不构成对其他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遵循基金投资“买者自负”的原则,应全面认识产品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在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谨慎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七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