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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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2017-05-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23 证券简称:凯中精密 公告编号:2017-050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鉴于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44,000,000股变更为146,330,000股,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按照“现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分派比例。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公司完成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情况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2、授予日:2017年2月20日;

3、授予价格:22.25元/股;

4、授予对象及数量: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失去资格,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实际发生的授予对象为116人,实际授予的股份数量为233万股,占授予日时点公司总股本的1.62%。具体分配情况如下表:

上述116位激励对象为公司2017年2月21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示的《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中所列人员。

5、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1)本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授予日起12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二、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司前次经董事会审议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17年2月20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26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39万股,授予价格为22.25元/股。

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有5位激励对象因离职失去资格,有5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因此,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实际发生的授予对象为116人,实际授予的股份数量为233万股,占授予日时点公司总股本的1.62%。

除上述情况外,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情况一致。

三、本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5月12日出具了亚会A验字(2017)0005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2017年5月10日止的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情况进行了审验,认为:截至2017年5月10日止,贵公司已收到余小云、吴琪等116名激励对象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人民币51,842,500.00元,全部以货币资金缴付,其中人民币2,330,000.00元计入股本,溢缴人民币49,512,5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变更增加股本人民币2,330,000.00元(贰佰叁拾叁万元整)。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4,000,000.00元,股本为人民币144,000,000.00元,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6年11月21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16] 16701号验资报告。截至2017年5月10日,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146,330,000.00元,股本为人民币146,330,000.00元。

四、本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7年2月20日,本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为2017年5月23日。

五、公司股本变动情况表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六、收益摊薄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按最新股本146,330,000股摊薄计算,2016年度公司每股收益为0.88元/股。

七、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变动情况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增加至146,330,000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发生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吴瑛女士在授予前持有公司股份47,069,532股,占授予前公司股本总额的32.69%;授予完成后,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2.17%,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吴瑛女士、张浩宇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6,410,584股,占授予前公司股本总额的60.01%;授予完成后,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9.05%,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八、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6个月无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九、其他事项说明

2017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筹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