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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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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弘云端生活优选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赎回费率的公告

2017-05-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天弘云端生活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17年5月26日起调整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具体安排如下:

一、 本基金原赎回费率如下: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30 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30日但少于3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3个月但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6个月的投资人,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注:一个月=30日)

二、本基金调整后赎回费率如下:

本基金按调整后费率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此次赎回费率调整不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三、注意事项:

1、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2、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相关详情: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710-9999

网址: www.thfund.com.cn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二日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

销售机构并开通申购、赎回、定投及转换业务以

及参加其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花顺”)签署的相关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2017年5月22日起,本公司增加同花顺为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并开通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及转换业务。同时,本公司与同花顺协商一致,决定自该日起,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同花顺的费率优惠活动,详情如下:

一、适用的投资者范围

通过同花顺指定平台申购、赎回、定投或转换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且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者。

二、适用的基金范围

注:上述基金转换范围以同花顺指定平台公示的信息为准。

三、优惠活动内容

自2017年5月22日起,投资者通过同花顺指定平台申购(含定投、转换转入业务)上述基金的,申购具体费率折扣以同花顺指定平台公示的信息为准。各基金原申购费率请详见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原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不享受优惠,按原费率执行。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同花顺销售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申购当日起,将同时开通该基金上述优惠活动。

费率优惠期限以同花顺官方网站所示公告或通知为准。

四、重要提示:

1、各基金遵循的转换业务规则详见本公司2014年12月15日披露的《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说明的公告》。

2、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3、上述相关业务的办理流程、时间、方式以及优惠活动的具体内容请以同花顺的规定、公告或通知为准。

4、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 400-710-9999

网站:www.thfund.com.cn

2、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400-877-3772

网站:www.5ifund.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