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2016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7-034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2016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1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7】第165号)。公司对深交所问询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就深交所的问询函进行逐项回复说明,具体情况如下:
问询1:
2016年,你公司光伏电站投资运营收入4.30亿元,同比增长34.57%,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情况:
(1)2016年你公司光伏电站的建设及并网运行情况、电费收入确认及电费收入资金流入情况,并结合目前光伏行业政策说明行业政策对你公司2016年度及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
(2)你公司光伏电力业务毛利率为63.46%,同比下滑5.48%,请说明电力业务毛利率同比下滑5.48%的原因及合理性,并请结合同行业公司情况,说明公司光伏电力业务毛利率是否和行业平均毛利率存在差异,如是,请说明原因。
(3)2016年7月1日起,你公司对光伏发电补贴所形成的应收款项由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变更为单独作为一种信用风险特征组合—“新能源补贴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新能源补贴组合”应收款年末余额为4.01亿元,坏账计提比例为0,请结合同行业公司情况和光伏发电补贴政策,说明上述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及合理性,并结合截至目前上述应收款项回收情况,说明你公司对“新能源补贴组合”不计提坏账准备的合理性。
回复说明:
(1) 电站建设并网情况、收入贡献及现金流入:
公司下属若羌国信(20MW)、榆林旷达(50MW)、通海旷达(10MW)分别于2016年2月、3月、3月投入并网运营。加之,施甸旷达(30MW)、忻州太科(50MW)因投产及收购并表进度原因,2015年未全年贡献发电量及收入,2016年全年同比贡献增加。因此,公司2016年合计发电量达到5.24亿度、同比增长39.7%,带动公司光伏电站投资运营收入同比增长34.5%至4.30亿元。2016年,公司收到电费相关资金流入合计3.26亿元、同比增长33.18%。
行业政策对公司2016年度及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说明:
公司在2016年度报告的“公司业务概要”的行业发展情况部分、“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的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详细描述了报告期内相关部委发布的重要光伏行业政策,包括2016年5月,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风电、光伏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工作的通知》;2016年6月,国家能源局对不具备新建光伏电站市场条件的甘肃、新疆、云南停止或暂缓下达2016年新增光伏电站建设规模(光伏扶贫除外);2016年8月,财政部、发改委、能源局正式下发第六批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2016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2017年1月1日之后新建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2017年2月,发改委发布《关于试行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及自愿认购交易制度的通知》,为促进清洁能源消纳利用,完善风电、光伏发电的补贴机制,拟在全国范围内试行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自愿认购;2017年3月,财政部、发改委、能源局发布《关于组织申报第七批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目录的通知》等政策。
上述行业政策的出台延续了我国鼓励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利用的一贯政策导向,尤其是2016年8月第六批补贴目录下发后,各地补贴电费陆续落实到位,对公司电费应收账款的回笼也起到了积极的影响。展望2017年,上述政策的延续实施、相关部委对限电地区的督察整改、以及各地补贴电费的发放落实等都会对公司光伏发电业务起到积极的影响。但具体各政策在各地区的实施受宏观经济及区域经济状况影响、可能存在不确定性。为此,公司光伏团队将勤勉尽责,做好自身降本增效的同时也积极跟踪行业政策变化,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2)2016年公司光伏电力业务毛利率同比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①报告期新建并网的电站项目初期需调试消缺。其中,榆林旷达2016年3月并网调试至2016年6月,若羌国信2016年2月并网调试至2016年5月。2015年同期,仅施甸旷达30兆瓦存在调试消缺。上述电站调试消缺期间发电相对不稳定。
②2016年并网项目取得的电价,略低于2016年前并网项目平均上网电价;
③2016年自建并网的通海旷达10兆瓦、若羌20兆瓦容量规模较小,相较于容量规模大的电站,单位建设成本偏高;
④部分电站受区域限电影响,导致发电量同比下降、影响发电毛利。
光伏毛利率同行业企业比较:
选取涉足光伏电站投资运营、且收入规模较大的上市公司,各企业的光伏电力收入及电力毛利率相关情况如下表所示。公司2016年毛利率达到63.46%,与同行业企业相比处于中游、且变化趋势与同行一致,无明显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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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光伏补贴应收账款坏帐准备的会计处理
公司于2016年10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对新能源补贴所形成的应收款项由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变更为单独作为一种信用风险特征组合——新能源补贴组合计提坏账准备。鉴于光伏发电的国家补贴符合国家政策,不会形成不能收回的情况。因此,公司根据实际电站运营经验,同时参考同行业的情况,将坏账计提比例调整为0。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16年10月21日日披露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80)。
摘录同行业公司关于光伏发电补贴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方法的相关部分描述如下:
太阳能(000591.SZ):应收账款中将应收电网公司电费等划归为个别认定计提坏帐准备的组合,按个别认定法,不计提坏账。
爱康科技(002610.SZ):应收账款中将电费等划分为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按其交易对象信誉、款项性质、交易保障措施等进行归类,划分为无风险的组合,不计提坏帐。
林洋能源(601222.SH):应收账款中将光伏发电应收补贴组合划归为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帐准备的应收账款,不计提坏账准备。
拓日新能(002218.SZ):应收账款中将供电局电费划归为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帐准备的应收账款,因不存在无法收回的情况,不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新能源应收账款的回收情况:
2013-2016年,公司陆续收到新能源补贴款合计为4.93亿元。2017年1-4月,公司收到补贴款140.53万元。截至2017年5月,公司已收到电网通知可开票的补贴款金额为12,436.29万元,根据之前补贴款回笼情况,电网通知公司开票后,经过一定的时间周期(各地区不同),补贴款就会到账。
综合前述国内持续发布实施的光伏发电扶持政策、同行业上市公司所采用的相关会计准则、以及公司新能源补贴款的实际回款状况,公司对“新能源补贴组合”不计提坏帐准备具有合理性,与大部分同行业上市公司一致。
问询2:
你公司披露的营业收入构成中,除汽车用纺织品及电力外的其他行业的2016年营业收入为3.51亿元,同比增长35.66%,请说明公司从事其他行业的具体内容,并分析其他行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的原因。
回复说明:
2016年公司其他行业收入具体如下:
(1)复合加工业务:2016年度发生额14,966.29万元,2015年度发生额10,699.59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9.88%,主要是由于该类业务经市场开拓、销售订单增加导致;
(2)裁剪业务:2016年度发生额6,784.57万元,2015年度发生额6,765.23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0.29%;
(3)PVC、皮革等面料:2016年度发生额6,474.16万元,2015年度发生额1,772.17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65.32%,主要是由于该类业务经市场开拓、销售订单增加导致;
(4)材料销售:2016年度发生额5,541.16万元,2015年度发生额4,654.08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9.06%,主要是由于该类业务经市场开拓、销售订单增加导致。
问询3:
2016年,你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3.71%,管理费用同比下降5.41%,请说明营业收入增长而管理费用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说明:
公司2016年营业收入增长而管理费用下降的主要因素:
(1)降本增效、费用开支控制:公司业务招待费2016年度发生额1,883.06万元,2015年度发生额2,319.47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18.82%;
(2)股权激励分摊费用逐年下降:公司股权激励费用2016年度发生额2,248.44万元,2015年度发生额3,534.10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36.38%;
(3)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的规定,2016年5月1日之后发生的与增值税相关交易,影响资产、负债等金额的,按该规定调整。根据该政策变更,公司从2016年5月1日至年末,原列支“管理费用”科目的各项税费发生额1,302.05万元,调整到“税金及附加”列支,导致“管理费用”发生额减少。
问询4:
2016年,你公司成立旷达新能源汽车研发公司,布局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相关新业务,请说明你公司布局新业务的具体战略规划和经营计划,是否拥有相关专业的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并充分提示进入新领域面临的重大风险。
回复说明:
公司在2016年度报告“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提到,公司发起设立新能源汽车研发公司的目的是“进一步提升公司交通车辆内饰产品的科技含量,并为未来参与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等相关领域的研发提供技术支撑”。上述定位与公司2016年12月6日披露的《关于新能源汽车研发公司完成工商设立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09)中关于该公司的经营范围描述一致。
新能源研发公司作为公司转型升级过程中“大研发”战略实施平台,目前已参与公司内部饰件业务研发团队的整合工作,并提供相关产品设计等前瞻性研发支持。研发公司总经理梁林虎先生,1962年3月出生,毕业于上海大学美术学院,2000-2016年任上海通用泛亚技术有限公司设计部高级经理,具备丰富的产品设计及团队领导经验。
在做大作强汽车饰件业务的同时,公司拟通过并购、项目开发和人才引进等多种方式布局汽车零部件业务,以顺应汽车行业节能减排、电动智能等发展趋势。相关研发团队人员主要来源于行业相关企业、及科研院校等,将跟随项目进展、陆续到位。
虽然汽车零部件和汽车饰件的销售对象都是主机厂或汽车一级供应商,但产品性质不同,公司进入新的产业领域会存在的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且时间上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为此,公司将进一步完善项目评估机制及投资管理架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广大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