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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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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2017-05-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19 证券简称:岳阳兴长 公告编号:2017-019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17年4月20日公司第四十九次(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公司第四十九次(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16年末总股本258,417,239.00元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0.5股,派发现金0.5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12,920,861.9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到下一年度分配: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2、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3、自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258,417,239股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0.5股、派发现金0.5元(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0元人民币现金;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5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要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前本公司总股本为258,417,239股,实施后总股本增至271,338,100股。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17年6月5日

除权除息日:2017年6月6日

本次转增股份的无限售流通股上市日(红利发放日):2017年6月6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2017年6月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转增股本方法

1、公司此次转增的股份将于2017年6月6日直接计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增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增股总数与本次转增股总数一致。

2、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7年 6月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若投资者在除权日办理了转托管,其红利及转增股在原托管证券商处领取。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7年5月19日至登记日2017年6月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股份变动结构表

七、本次实施转增后,按新股本271,338,100股摊薄计算,公司2016年度每股收益为0.112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岳阳大道岳阳兴长大厦10楼

咨询联系人:秦剑夫

咨询电话:0730-8829751

传真电话:0730-8829752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十九次(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