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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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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5-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57 证券简称:中通客车 编号:2017-025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提案和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17年5月25日下午14:00时;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2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24日15:00至2017年5月2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本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树朋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99人,代表股份257,952,9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3.51%。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41,246,2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82%;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代表96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16,706,6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8%。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山东博翰源律师事务所季猛、宿扬帆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253,854,3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数(以下简称:表决总数)的98.41%;反对3,488,821股,占表决总数的1.35%,弃权609,750股,占表决总数的0.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2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13%;反对3,488,8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92%;弃权609,7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6%。

2、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253,922,580股,占表决总数的98.44%;反对3,388,921股,占表决总数的1.31%,弃权641,450股,占表决总数的0.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9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46%;反对3,388,9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43%;弃权641,4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1%。

3、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253,820,280股,占表决总数的98.40%;反对3,484,521股,占表决总数的1.35%,弃权648,150股,占表决总数的0.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9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96%;反对3,484,5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89%;弃权648,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4%。

4、公司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同意128,958,292股,占表决总数的96.95%;反对3,433,121股,占出席有表决权总数的2.58%;弃权620,250股,约占表决总数的0.47%。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16,571,800股,占中小股东表决总数的80.35%;反对3,433,121股,占中小股东表决总数的16.65%;弃权620,250股,占中小股东表决总数的3.01%。

因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中通汽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该股东目前持有本公司股票124,941,2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07%。

5、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253,632,780股,占表决总数的98.33%;反对4,219,071股,占表决总数的1.64%,弃权101,100股,占表决总数的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30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05%;反对4,219,0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46%;弃权10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9%。

6、公司2016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253,791,580股,占表决总数的98.39%;反对3,774,271股,占表决总数的1.46%,弃权387,100股,占表决总数的0.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6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82%;反对3,774,2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30%;弃权38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8%。

7、关于延长公司与聊城交通汽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互保期限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254,030,980股,占表决总数的98.48%;反对3,280,121股,占表决总数的1.27%,弃权641,850股,占表决总数的0.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70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98%;反对3,280,1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90%;弃权641,8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1%。

8、关于增加8亿元汽车回购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254,063,480股,占表决总数的98.49%;反对3,247,621股,占表决总数的1.26%,弃权641,850股,占表决总数的0.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73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14%;反对3,247,6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75%;弃权641,8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1%。

9、关于子公司为聊城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5000万元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254,116,380股,占表决总数的98.51%;反对3,190,121股,占表决总数的1.24%,弃权646,450股,占表决总数的0.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78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40%;反对3,190,1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47%;弃权646,4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3%。

10、关于为山东通盛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提供5000万元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253,928,380股,占表决总数的98.44%;反对3,452,821股,占表决总数的1.34%,弃权571,750股,占表决总数的0.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60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49%;反对3,452,8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74%;弃权571,7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7%。

11、关于确认2016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254,126,580股,占表决总数的98.52%;反对3,163,221股,占表决总数的1.23%,弃权663,150股,占表决总数的0.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79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45%;反对3,163,2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34%;弃权663,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山东博翰源律师事务所季猛、宿扬帆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等有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