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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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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
补充质押交易的公告

2017-05-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17-023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

补充质押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实际控制人之一袁黎雨女士的通知,袁黎雨女士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业务,具体如下:

一、股份补充质押的具体情况

2017年5月25日,袁黎雨女士将其持有的公司3,53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37%)限售流通股与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业务,作为对前期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详见公司2017年4月20日2017-013号公告)的补充质押交易,该交易的初始交易日为 2017 年4月18日,购回交易日为2018年4月9日,质押天数356天。 截至本公告日,袁黎雨女士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37,24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977%。袁黎雨女士本次质押3,537,000股,目前已累计质押公司股份18,050,3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48.462%,占公司总股本的5.805%。

二、控股股东的质押情况

1、股份质押的目的

袁黎雨女士本次股份质押主要用于前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补充质押。

2、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

袁黎雨女士资信状况良好,其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日常收入、上市公司股票分红、投资收益及其他收入等,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有足够的风险控制能力,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

3、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袁黎雨女士本次股票质押不会影响其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及表决权、投票权的转移。袁黎雨女士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如发生平仓预警,将通过追加保证金或提前还款等方式偿还融资。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