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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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2017-06-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77 证券简称:新潮能源 公告编号:2017-046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675号),该问询函的全文如下: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16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请公司从境外油气资产、公司经营业绩、会计处理、信息披露等方面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境外油气资产方面

1.公司境外油气资产生产经营情况。年报显示,2016年5月公司发行股份收购浙江犇宝 100%股权全部实施完毕。浙江犇宝下属美国全资子公司Surge公司2016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5,210.77万元,实现净利润2,147.41万元。浙江犇宝下属美国子公司Surge公司所属油气资产在油田业务的各个环节,从采购、生产、运输、销售全部外包,(1)请公司说明并披露境外油气子公司近两年的收入、成本、利润、毛利率情况。(2)公司2015年收购浙江犇宝的报告书中有关油田资产最近三年内评估或估值情况显示,相关油田资产2015、2016年的估算净收入分别为0.55亿美元、1.68亿美元,而年报显示Surge公司2016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5,10.77万元,实现净利润2,47.41万元。请公司结合Surge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说明并披露该子公司实际业绩情况与收购时的估值业绩差异较大的原因。(3)请公司结合主要境外油气子公司的业务模式、生产经营过程,说明公司的采用该模式的核心竞争力情况。请公司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2.公司境外资产的商业模式及会计确认。年报显示,浙江犇宝下属美国全资子公司——Surge 公司2016 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5,210.77万元,实现净利润 2,147.41万元。浙江犇宝实业投资有限公司2016 年的净利润为1,756.45 万元。浙江犇宝所属油田采用外包盈利模式。(1)请公司说明并披露浙江犇宝近两年的收入、成本、利润、毛利率情况,并说明浙江犇宝与其全资子公司——Surge公司净利润存在差异的原因。(2)请公司结合境外资产的商业模式、Surge公司生产经营模式以及油田行业经营模式,说明公司境外油气资产采用外包模式的主要考虑,资产置入前后油田资产经营模式是否发生根本变化,如有变化请说明公司的主要考虑。(3)请公司结合境外子公司的商业模式、生产经营模式,说明相关子公司的收入、成本、费用在会计上的确认和计量方式,并说明上市公司对浙江犇宝如何进行账务处理,浙江犇宝对Surge公司的投资如何进行账务处理。请公司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二、公司经营业绩方面

3.公司经营业绩。年报显示,公司2014 年至2016 年的营业收入分别为9.36 亿元、4.30 亿元、2.43 亿元,净利润分别为-0.38亿元、0.30 亿元、-1.81 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0.19亿元、-1.11亿元、-1.49亿元。公司营业收入逐年下降,净利润相交上年同期减少696.76%。此外,公司分季度数据中收入情况与利润的增减趋势不符,亏损额环比增加且与油价走势背离。报告期,石油价格已经从2016年初的27美元/桶反弹至年底的50美元/桶上方,价格上涨了 111%。(1)请公司结合该时期国际油价走势、行业状况、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说明并披露公司经营业绩情况与油价走势出现背离的原因。(2)请公司补充披露公司分季度数据中收入情况与利润的增减趋势不符的原因以及各季度亏损环比增大的原因,及其对盈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请公司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4.客户集中度情况。年报显示,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额15,62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64.25%;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4,067.43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38.66%。请公司:(1)补充披露公司前五名客户名称及其销售额,并说明公司是否存在销售过于集中的风险;(2)补充披露公司前五名供应商名称及其销售额,并说明公司是否存在采购过于集中的风险。

三、财务会计处理方面

5.管理费用情况。年报显示,公司本年发生管理费用约9049万元,较上年同比增加3.26%。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定向增发的相关费用增加所致。请公司补充披露上述定向增发的相关费用的主要构成,并说明相应会计处理及依据。请公司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6.其他应收款情况。年报显示,公司期末其他应收款余额约1.08亿元,同比下降79.85%,主要是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所致。请公司补充披露造成上述变化的具体原因,及相应的影响金额。请公司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7.投资收益情况。年报显示,公司本期投资收益-3517万元,同比下降 138.39%,其中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1.06亿元,同比下降215.57%。请公司补充披露:(1)上述亏损产生的主要原因、交易和披露情况;(2)已处置资产连续三年以来计提减值的情况及依据,并说明各年减值计提的充分性。请公司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四、其他方面

8.大股东减持。年报显示,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志臣、金志昌盛、金志昌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19,454,0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2.70%。2017年3月7日至2017年3月10日,金志隆盛在二级市场(大宗交易平台)减持了通过金元鼎盛 2号、6号、7号集合资管计划所持公司股份180,723,253股,占公司总股本4.46%。截至目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志臣先生、金志昌盛和金志昌顺等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38,730,83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23%。年报公司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认为,公司主业清晰,随着石油价格的逐步回升,以及油田开采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利润将得以大幅提升,请公司说明并披露在管理层看好公司未来发展的情况下,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份的原因。

针对前述问题,依据《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定要求,对于公司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说明披露的,应当详细披露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于2017年6月2日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17年6月13日之前,就上述事项予以披露,同时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

特此公告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七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