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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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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6-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11 证券简称:西藏药业 公告编号:2017-046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6月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427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陈达彬先生主持,大会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独立董事刘学聪、董事王刚、马列一因工作安排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彭勐因工作安排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17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第1项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需要作出特别决议,上述议案已获得参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四川良禾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晓倩、杨雪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别决议议案1获得参与表决的公司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日

证券代码:600211 证券简称:西藏药业 公告编号:2017-047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集体接待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工作,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西藏自治区证券业协会、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2017年西藏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集体接待日活动将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http://roadshow.sseinfo.com)或关注微信公众号:上证路演中心,参与公司本次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活动时间为2017年6月6日(星期二)下午15:00至17:00。

届时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董秘、财务总监将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与投资者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沟通。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