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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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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董事会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6-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2017-027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董事会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7年5月27日向全体董事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的召开五届二十七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公司五届二十七次董事会于2017年6月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为9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为9人。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朱在龙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朱在龙先生、戈海华先生、汪为民先生、王志明先生、姚洁青女士、盛晓英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沈凯军先生、朱锡坤先生、金赞芳女士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9名董事候选人中没有职工代表,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也未超过公司董事候选人总数的二分之一。9名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公司向第五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五届二十三次董事会通过的议案一、二、三需提交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因此,本次董事会通过的议案一及五届二十二次监事会通过的议案一并提交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议于2017年6月19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7-030。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六月三日

附:公司第六五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朱在龙先生,中国籍,1964年9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最近5年主要担任本公司董事长,兼任上海景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浙江景兴板纸有限公司、重庆景兴包装有限公司、浙江景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平湖市康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平湖市民间融资服务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南京景兴纸业有限公司、四川景特彩包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治丞智能机械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朱在龙先生持有公司17,820万股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戈海华先生,中国籍,1965年9月出生,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最近5年主要担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浙江景兴板纸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2年2月3日起任公司副董事长。2012年12月28日起任公司总工程师。戈海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汪为民先生,中国籍,1950年11月出生,大学学历,经济师。最近5年主要担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兼任重庆景兴包装有限公司、四川景特彩包装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景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汪为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王志明先生,中国籍,1968年11月出生,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最近5年先后担任本公司营销部经理、副总经理职务,2010年10月起任公司董事,2011年12月13日起担任公司总经理,兼任浙江景兴板纸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平湖市景兴物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香港景兴执行董事经理,2017年2月15日起任平湖景包法定代表人。王志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姚洁青女士,中国籍,1969年5月出生,大学学历。最近5年主要担任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兼任上海景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浙江景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浙江治丞智能机械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姚洁青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盛晓英女士,中国籍,1970年10月出生,大专学历。最近5年主要担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助理、财务部经理。2011年12月13日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1月28日起任公司财务总监,兼任浙江景兴板纸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1月起任嘉兴禾驰教育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盛晓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沈凯军先生,中国籍,1967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资深注册会计师、证券特许会计师、税务师、教授级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2014年1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浙江中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沈凯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朱锡坤先生,中国籍,1962年5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2015年5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曾任浙江省包装公司工程师、技改科长、科技部经理,浙江省包装行业协调办公室副主任,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现任浙江省工业设计研究院高级工程师,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朱锡坤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金赞芳女士,中国籍,1976年9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中共党员。2016年9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浙江工业大学教授,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金赞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2017-028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监事会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7年5月27日向全体监事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的召开五届二十二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公司五届二十二次监事会于2017年6月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为3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为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沈强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本届监事会提名沈强先生、鲁富贵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两位监事候选人最近两年内均未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监事候选人的简历见附件。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对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上述两位监事候选人若经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公司向第五届监事会各位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七年六月三日

附: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沈强先生,中国籍,1956年11月出生,大专学历,经济师。最近5年主要担任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监事会召集人。沈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鲁富贵先生,中国籍,1973年1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人力资源管理师。最近5年主要担任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管理部经理、监事,兼任平湖市景兴物流有限公司监事。鲁富贵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2017-029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工会委员会提名沈守贤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监事候选人。

公司于2017年6月1日在公司研发大楼208会议室召开员工代表大会,对以上事项进行了审议。会议由公司工会主席沈守贤先生主持,89名职工代表参加了本次会议。经员工代表大会认真审议,会议以不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一致同意选举沈守贤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沈守贤先生,中国籍, 1962年5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高级政工师。最近5年主要担任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总经理助理兼行政部经理,职工监事。沈守贤先生目前未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七年六月三日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2017-030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五届董事会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五届董事会二十三次会议决定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6月19日(星期一)1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6月18日—6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6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2017年6月18日下午15:00至2017年6月1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17年6月12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址:浙江省平湖市曹桥街道九里亭景兴工业园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707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1选举朱在龙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4.2选举戈海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4.3选举汪为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4.4选举王志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4.5选举姚洁青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4.6选举盛晓英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5、《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5.1选举沈凯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2选举朱锡坤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3选举金赞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6、《关于监事选举的议案》:

6.1选举沈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6.2选举鲁富贵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将与职工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议案1、议案2、议案3需经特别决议通过,因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议案2、议案3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4、议案5、议案6为累计投票方式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监事2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议案2、议案3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详情请查阅2017年6月1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报告书》。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5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以上议案经五届董事会二十三次会议、五届董事会二十七次会议及五届监事会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2月10日、2017年6月3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信息。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注:总议案中不包含累积投票提案,累积投票提案需另外填报选举票数。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附后),以便登记确认。来信请寄:浙江省平湖市曹桥街道景兴工业园区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邮编:314214(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传真或信函方式以2017年6月16日17时前送达公司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17年6月16日(星期五)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浙江省平湖市曹桥街道景兴工业园区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联系人:吴艳芳,电话:0573-85969328,传真:0573-85963320,邮箱:wyf226@126.com。

4、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5、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五届董事会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五届董事会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五届监事会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4、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报告书。

特此通知。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六月三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67

2、投票简称:景兴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5,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6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6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6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单位)依照以下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1) 对临时议案的表决指示:

(2) 如果委托人未作出表决指示,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以上股东参会登记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公告编号:临2017-031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征集投票权的时间:2017年6月14日至2017年6月15日

2、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3、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按照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朱锡坤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17年6月19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朱锡坤作为征集人,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本报告书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或网站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1、中文名称: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3、股票简称:景兴纸业

4、股票代码:002067

5、法定代表人:朱在龙

6、董事会秘书:姚洁青

7、联系地址:浙江省平湖市曹桥街道景兴工业园区

8、邮政编码:314214

9、联系电话:0573-85969328

10、传真:0573-85963320

11、电子信箱:jingxing@jxpaper.com.cn

(二)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股权激励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1、《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本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签署日期:2017年6月2日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请参阅公司于2017年6月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朱锡坤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朱锡坤先生,中国籍,1962年5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2015年5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曾任浙江省包装公司工程师、技改科长、科技部经理,浙江省包装行业协调办公室副主任,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现任浙江省工业设计研究院高级工程师,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17年2月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并且对《关于<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2017年6月12日下午股市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17年6月14日至2017年6月15日的(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按要求提交以下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2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浙江省平湖市曹桥街道景兴工业园区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收件人: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电话:0573-85969328

传真:0573-85963320

邮政编码:314214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4、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以下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以最后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亲自出席或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 朱锡坤

二○一七年六月二日

附件: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全文、《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朱锡坤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说明:1、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单位委托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本项授权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