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72 证券简称:索菲亚 公告编号:2017-045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6月1日以专人送达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了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7年6月5日下午两点在广州市体育东路108号创展中心西座19楼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江淦钧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柯建生先生因公务原因无法现场参会,委托江淦钧先生参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为控股子公司索菲亚华鹤门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期限的议案》。
同意公司调整为控股子公司索菲亚华鹤门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期限,由“签订的担保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年”变更为“签订的担保协议生效之日起五年”;其他担保内容不变,仍为“公司为索菲亚华鹤门业有限公司向其所选定银行(一家或多家)申请的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购买资产等用途)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议案详情请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为控股子公司索菲亚华鹤门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6)。
特此公告。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七年六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572 证券简称:索菲亚 公告编号:2017-046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为控股子公司索菲亚华鹤门业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6月5日,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为控股子公司索菲亚华鹤门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期限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索菲亚华鹤门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索菲亚华鹤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门业公司”)向其所选定银行(一家或多家)申请的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三年(起算日为公司随后签订的担保协议生效之日)。授权公司董事长江淦钧先生签署与本次贷款担保有关的法律文件。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索菲亚华鹤门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9)。
根据索菲亚华鹤门业有限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及银行的审批要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批通过了《关于变更为控股子公司索菲亚华鹤门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期限的议案》,同意将担保期限由“签订的担保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年”变更为“签订的担保协议生效之日起五年”,其他担保内容不变,仍为“公司为索菲亚华鹤门业有限公司向其所选定银行(一家或多家)申请的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购买资产等用途)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期限调整不涉及担保金额变更,也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
本次担保期限调整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对本次议案亦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六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572 证券简称:索菲亚 公告编号:2017-047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6月1日以专人送达、电话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于2017年6月5日下午三点在广州市体育东路108号创展中心19楼以现场会议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王玉娟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为控股子公司索菲亚华鹤门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期限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本次调整向控股子公司索菲亚华鹤门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期限,是公司根据其生产经营情况及银行的要求进行调整,其他担保内容不变。同时,该子公司的另一股东华鹤集团有限公司亦同步调整本次担保的期限。本次调整不涉及担保金额变更,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故我们同意本项议案。
特此公告。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七年六月六日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索菲亚”)的独立董事,对变更为控股子公司索菲亚华鹤门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期限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和审议,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调整向控股子公司索菲亚华鹤门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期限,是公司根据其生产经营情况及银行要求将担保期限进行调整,不涉及整体担保额度的变更。同时,该子公司的另一股东华鹤集团有限公司亦同步调整本次担保的期限。本次调整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
谭 跃:
郑 敏:
谢 康:
二O一七年六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