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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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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6-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377 证券简称:兴业证券 公告编号:临2017-028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7年6月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17年6月5日以视频会议方式召开。公司现有董事9名,公司全体董事亲自出席。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兰荣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设立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设立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本计划的参加对象范围为公司及境内金融类控股子公司的全体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及公司委派至其他子公司的外派人员。本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本计划的股票来源为2016年2月至2016年8月期间公司回购的股票,本计划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超过68,000,243股(含),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02%。

拟参与本计划的公司董事兰荣先生、刘志辉先生和郑苏芬女士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工会第三届三次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经营层全权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从维护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公司设立员工持股计划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 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的决议,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计划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参加对象、锁定期、存续期、管理模式等;

(2) 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的决议,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协助公司执行本计划;

(3) 根据有关规定全权办理与本计划所需各项相关审批事宜,包括但不限 于办理核准、备案、注册登记、申报手续等,以及相关材料的制作、修改、报送、 签署等工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4) 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 外,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本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 办理与本计划有关的其它相关事项;

(6) 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授权基础上,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代表 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本计划有关的一切事务。

拟参与本计划的公司董事兰荣先生、刘志辉先生和郑苏芬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议案》

因公司董事郑苏芬女士按规定退休,同意推荐夏锦良先生为公司董事,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相同。夏锦良先生董事任职资格经监管部门审批后生效。

陈杰平先生因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职务已满六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已向公司申请辞去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意推荐孙铮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其独立董事资格经监管部门审批后生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调整的议案》

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郑苏芬女士按相关规定退休,因公司经营管理工作需要,同意聘任夏锦良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任首席风险官和财务负责人,不再担任合规总监职务;公司副总裁郑城美先生兼任合规总监,不再担任首席风险官职务。郑城美合规总监的任职资格经监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生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五、《关于召集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7-031)。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六月六日

附件:简历

夏锦良,男,1961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经济师,现任兴业证券合规总监。曾任公司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合规法律部总经理、合规与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兴证期货有限公司总经理。

孙铮,男,1957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注册会计师。现任上海财经大学教授。曾任上海财经大学副教授、教授、副校长、申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独立董事。

郑城美先生,男,1974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高级工商管理硕士,现任兴业证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首席风险官。曾任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财务总监、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首席风险官。

证券代码:601377 证券简称:兴业证券 公告编号:临2017-029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7年6月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7年6月5日在福州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现有监事5名,全体监事亲自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林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监事会审议并全票通过《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未发现公司存在《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是员工在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上参与的,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公司亦不存在违规向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5、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长效激励机制,使公司员工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责任感,有利于提高公司的凝聚力和市场竞争力,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六日

证券代码:601377 证券简称:兴业证券 公告编号:临2017-030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复牌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与员工持股计划有关的重大事项,公司股票自2017年5月26日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27)。

停牌期间,公司积极推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各项工作,就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细节进行讨论和优化,并经公司工会第三届三次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充分征求公司员工代表关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意见和建议,最终形成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相关文件。公司于2017年6月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经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6月6日开市起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六月六日

证券代码:601377证券简称:兴业证券公告编号:2017-031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6月2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6月26日14点00 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268号证券大厦21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6月26日

至2017年6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2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3、4、5、6、7、8、9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0、11、12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3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7年4月11日、4月27日、6月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6、10、11、12和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办法

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5.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二)登记时间:

2017年6月22日和2017年6月23日,具体为每工作日的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

(三)登记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268号证券大厦17层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50003

传真:0591- 38281508 021-68583231

电话:0591-38507869 021-38565565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通过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特此公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6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