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票补充质押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235 股票简称:安妮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4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票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大股东林旭曦女士的通知,林旭曦女士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进行了补充质押,质押情形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止公告披露日,林旭曦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6,303,43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8.44%,累计质押的公司股份为43,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3931%。
3、林旭曦女士上述质押设立风险预警线和平仓线。若因股价下跌,达到履约保障预警线或最低线时,林旭曦女士将采取追加保证金、增加质押物、提前回购等方式,避免触及平仓线而引发平仓风险。
二、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五日
股票代码:002235 股票简称:安妮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5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高管、监事、核心管理人员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5日收到公司部分高管、监事及核心管理人员共计10人的通知,上述人员将于2017年6月6日起2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增持本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及增持计划
1、增持人
许志强先生(现任公司财务总监)、叶泉青先生(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秘)、戴思宏先生(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谢蓉女士(现任公司监事、证券事务代表)、黄益年先生(现任公司监事,子公司厦门安妮企业有限公司运营总监)、陈利国先生(现任子公司厦门安妮企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戴良虎先生(现任子公司厦门安妮企业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超级标贴系统有限公司总经理)、熊灿先生(现任子公司深圳市微梦想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郝汉先生(现任子公司北京全版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技术总监)、高辉先生(现任子公司北京版全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产品总监)
2、增持计划
自 2017年 6月6日起2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500万元。
二、增持目的
上述高管、监事及核心管理人员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认可公司股票的投资价值。因此计划在未来2个月内,合计增持公司股份不低于500万元。
三、其他说明
1、参与本次增持的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及核心管理人员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 12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增持完成12个月后,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减持所持股票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的规定。违反前述承诺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2、上述人员本次增持的股份,在持股期间形成亏损的,亏损金额由公司大股东林旭曦女士承担。
3、公司将继续关注前述人员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