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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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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
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相关问题的回复公告

2017-06-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222 证券简称:林洋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7-45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

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相关问题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洋能源”或“公司”)于2017年6月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请做好相关项目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

现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审核要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针对函中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研究和分析,对函中所有提到的问题进行回复并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请做好林洋能源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相关问题的回复》。公司将按照要求将上述回复材料及时报送中国证监会。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