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6年
年度报告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96 证券简称:新安股份编号:临2017-036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6年
年度报告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月1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发来的《关于对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60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交所对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临2017-03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于2017年5月26日前就相关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于2017年5月26日披露了《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6 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1),预计不晚于2017年6月6日披露回复公告。
由于《问询函》涉及的内容较多,需要进一步补充和完善,部分内容需公司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公司尚不能在 2017 年6月6日前完成相关工作,公司再次申请延期,预计不晚于2017年6月10日披露回复公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