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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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017-06-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00 证券简称:维维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18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安信乾盛国鑫创沅1号资产管理计划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本公司股份165,5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9.9%)的股东安信乾盛国鑫创沅1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安信乾盛”)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之后的180日内以不低于5.00元/股的价格,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33,440,000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本公司于2017年6月5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安信乾盛国鑫创沅1号资产管理计划关于对所持本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安信乾盛国鑫创沅1号资产管理计划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截至本公告日,安信乾盛持有本公司165,5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9.9%。

(三)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十二个月内减持本公司股份情况

安信乾盛过去十二个月内未发生减持本公司股份情况。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原因:因资管计划临近到期,所持有的维维股份已满6个月,现拟通过减持实现投资收益。

(二)股份来源

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原第二大股东GIANT HARVEST LIMITED持有的维维股份。

(三)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本次预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33,440,000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并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上述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四)减持期间:自维维股份公告本减持计划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180日内。

(五)减持方式: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

(六)减持的价格区间:不低于每股人民币5.00元。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公告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做出的预披露信息。

(二)安信乾盛属于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减持不会影响本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安信乾盛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

(四)安信乾盛减持计划实施后,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关于安信乾盛国鑫创沅1号资产管理计划计划减持维维股份的通知

特此公告。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