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328 证券简称:交通银行 公告编号:2017-02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或“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6月22日
3. 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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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 提案程序说明
本公司已于2017年5月6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持有本公司26.53%股份的股东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在2017年6月2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本公司章程第128 条的规定,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作为持有本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提名,建议股东大会选举何兆斌先生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何兆斌先生的非执行董事任职资格尚须报请中国银监会核准。
何兆斌先生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且获得任职资格核准后,刘长顺先生不再担任交通银行非执行董事。
何兆斌先生简历:
男,1969 年1 月生,中国国籍,注册会计师。1990年8 月至1994 年8 月在国务院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办公室工作;1994 年8 月至2000 年6 月在财政部财政监督司工作;2000 年6月至2013 年12 月历任财政部监督检查局检查二处副处长、检查三处处长、副司长级干部,其中2011 年11 月至2013 年11 月在湖北省黄石市人民政府挂职副市长;2013 年12 月至2014 年8 月任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副主任;2014 年8 月至今任财政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副主任。何先生1990 年于上海财经大学会计系获经济学学士学位,2007 年于北京大学、国家行政学院获公共管理硕士学位。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17年5月6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7年6月22日 13 点 30分
召开地点:上海通茂大酒店(上海市浦东新区松林路357号)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6月22日
至2017年6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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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3、4、5、6、11已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3、4已经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7年3月29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议案7已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8已经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6年10月29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议案9已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2已经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7年4月29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议案10已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7年1月20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7、8、9、10、11、12、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附件 :授权委托书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6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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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