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
澧县城区路网建设工程(一期)PPP项目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91 证券简称:龙元建设 编号:临2017-063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
澧县城区路网建设工程(一期)PPP项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7年4月25日、2017年5月5日分别披露了《龙元建设关于澧县城区路网建设工程(一期)PPP项目预中标公告》、《龙元建设关于澧县城区路网建设工程(一期)PPP项目中标公告》,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福兴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孙公司)为该项目的中标联合体供应商。
目前,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福兴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与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署了《澧县城区路网建设工程(一期)PPP项目合同》,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同相关主体概况
1、甲方: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甲方”)
2、乙方: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牵头方)、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福兴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二、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常德市澧县城区路网建设PPP项目
(二)项目概况
1、项目范围和内容:本项目位于湖南省常德市澧县城区内,拟建38个子项目,各子项目单独建设、单独运营、单独核算。包括:(1)对澧县老城区25条道路进行提质改造,改造内容主要包括: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路基、路面、人行道、雨污水管网、绿化、管线、交通设施、城市家具等。(2)在澧县新城区新建 13 条道路,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路基、路面、人行道、雨污水管网、绿化、管线、交通设施、城市家具、路灯照明等。建设范围以政府相关部门批准认可的本项目施工图为准。
2、总投资额:项目总投资约43.8亿元。
3、合作期限及合作模式:本项目采取BOT运作方式,合作期15年,包括建设期和运营期,建设期不超过36个月,建设期满之后进入运营期。
三、合同双方主要的义务和责任
甲方:
1、对项目公司和乙方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履行本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包括项目融资及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设计、监理、预决算、项目建设进度、工程质量、工程计量、安全防范措施等。
2、项目公司成立后,甲方要求项目公司按时支付本项目前期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报批、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勘察、监测、设计等费用)。
3、办理政府有关部门要求的各种与本项目有关的批文并提供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人大常委会决议、年度财政预算及中期财政规划、项目立项批复、可研报告及批复、政府对PPP实施方案的批复、财政局对项目实施方案所出具的物有所值和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评审情况说明、将本项目列入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等。
4、为本项目建设施工提供必要条件与其它支持;协助乙方将本项目所需水、电、通讯线路设施接通;协调城市供水、排水、燃气、通信、消防等依附于本项目的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的建设计划,匹配本项目建设进度及年度计划安排等。
乙方:
1、协助甲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绩效考核和中期评估;将中长期运营计划、年度工作报告和董事会决议及时报甲方备案;根据法律法规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及分包合同,在签订分包合同后,应将分包合同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承担本项目所需的项目申报审批事项,有义务满足获得项目相关批准要求条件;依法接受对本项目进行的相关监管和审计;
3、遵守有关公共卫生和安全的使用法律及本合同的规定并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在合作期内应充分考虑环境影响,采用先进的环保技术和合理措施,以避免对群众生产、生活环境造成干扰;
4、尽最大努力按时完成项目建设工作,确保项目按照本合同约定日期完工;及时办理本项目竣工验收、决(结)算等手续。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将为公司后续PPP项目的开拓和合作提供更多经验,对公司经营业务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五、风险提示
1、在本项目合作期限内,存在相关政策法规、市场、技术等方面的不确定性风险;
2、合同履行期限较长,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6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