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情况公告
股票代码:600195 股票简称:中牧股份 编号:临2017-023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持本公司股份223,120,9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1.91%)的股东中国牧工商(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中牧总公司”)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8,596,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中国牧工商(集团)总公司
(二)截至本公告日,中牧总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223,120,9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1.91%,持股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三)中牧总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减持股份具体情况如下(详见公司临2016-044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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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具体安排
1、减持目的:进行对外投资和补充流动资金;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3、减持数量:不超过8,596,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上述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
5、减持期间:于本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6、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中牧总公司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中牧总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中牧股份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减持计划期间,中牧总公司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中牧总公司目前为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仍持有公司股份214,524,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1%,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中牧股份的持续经营。
四、备查文件
中牧总公司《关于减持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