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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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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6-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17-035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7年6月8日(星期四)下午2时30分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6月7日—2017年6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6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6月7日15:00至2017年6月8日15:00的任意时间。

2、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紫光展厅1-1会议室

3、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赵伟国先生

6、 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1名,代表股份数794,011,5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178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4名,代表股份数714,437,4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5441%,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7名,代表股份数79,574,1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344%。

8、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的徐扬和李静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16年度董事会报告》

同意793,996,67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81%;反对14,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1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36,658,2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594%;反对14,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40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

2、 审议通过《2016年度监事会报告》

同意793,996,67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81%;反对14,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1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36,658,2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594%;反对14,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40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

3、 审议通过《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793,996,67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81%;反对14,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1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36,658,2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594%;反对14,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40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

4、 审议通过《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同意793,996,67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81%;反对14,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1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36,658,2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594%;反对14,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40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

5、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793,996,67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81%;反对14,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1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36,658,2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594%;反对14,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40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支付审计费用的议案

同意793,996,67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81%;反对14,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1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36,658,2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594%;反对14,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40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

7、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审议事项构成关联交易,西藏紫光通信投资有限公司、西藏林芝清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同方计算机有限公司、西藏紫光卓远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清华控股有限公司、紫光集团有限公司和北京紫光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678,201,6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07%)作为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的有效表决股份为115,809,886股。

同意115,794,98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871%;反对14,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2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36,658,2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594%;反对14,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40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

8、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793,996,67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81%;反对14,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1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36,658,2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594%;反对14,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40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793,996,67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81%;反对14,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1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36,658,2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594%;反对14,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40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清华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审议事项构成关联交易,西藏紫光通信投资有限公司、西藏林芝清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同方计算机有限公司、西藏紫光卓远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清华控股有限公司、紫光集团有限公司和北京紫光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678,201,6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07%)作为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的有效表决股份为115,809,886股。

同意115,781,78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757%;反对28,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4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36,645,0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234%;反对28,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76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

11、选举赵伟国先生、于英涛先生、曾学忠先生和王竑弢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本次选举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结果为:

赵伟国先生:同意793,987,674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70%。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6,649,296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348%。

于英涛先生:同意793,987,674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70%。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6,649,296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348%。

曾学忠先生:同意793,987,674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70%。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6,649,296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348%。

王竑弢先生:同意793,987,674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70%。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6,649,296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348%。

12、选举林钢先生、赵明生先生和王欣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次选举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结果为:

林钢先生:同意793,987,674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70%。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6,649,296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348%。

赵明生先生:同意793,987,674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70%。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6,649,296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348%。

王欣新先生:同意793,987,674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70%。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6,649,296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348%。

13、选举康旭芳女士和朱武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会议所选出的职工代表监事葛萌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本次选举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结果为:

康旭芳女士:同意793,987,674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70%。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6,649,296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348%。

朱武祥先生:同意793,987,674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70%。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6,649,296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34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徐扬、李静

3、结论性意见:认为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紫光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关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6月9日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17-036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5月27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2017年6月8日在致真大厦紫光展厅1-1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赵伟国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符合《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3名监事列席了会议。

经审议、逐项表决,会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赵伟国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并出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于英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和主任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独立董事赵明生先生、独立董事王欣新先生和董事曾学忠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选举并经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赵明生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和主任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独立董事林钢先生、独立董事王欣新先生和董事王竑弢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经审计委员会委员选举并经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林钢先生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同意聘任曾学忠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董事会对上述人员的聘任。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经总裁提名,同意聘任郭京蓉女士、秦蓬先生、张蔚女士和丁磊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其中秦蓬先生兼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董事会对上述人员的聘任。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张蔚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葛萌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董事会对上述人员的聘任。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通过关于董事会对董事长和总裁授权的议案

董事会授予公司董事长和总裁在本届董事会任期内,行使以下职权:

1、授权公司董事长和总裁共同决定单笔项目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的投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对外投资、收购股权和资产;

2、授权公司总裁决定单笔项目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的资产处置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出售资产、出售股权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资产抵押、资产出租及其他资产处置方案;

3、授权公司总裁决定单笔项目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的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方案;

4、授权公司总裁决定单笔交易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的关联交易事项(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

5、授权公司总裁决定并处理在银行授信额度内的相关银行业务。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紫光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融资租赁”)系公司下属从事融资租赁服务的全资子公司。为保证紫光融资租赁业务的顺利开展,根据其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同意公司为紫光融资租赁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根据紫光融资租赁向各银行申请的具体授信额度需求,决定公司每笔担保的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担保金额、担保期限及其他担保相关事项,并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及与上述担保相关的其他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下属公司申请厂商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紫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供应链”)系公司全资子公司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从事供应链贸易结算业务的全资子公司。根据紫光供应链与联想(北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的《联想渠道合作协议》及其他相关协议,联想(北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向紫光供应链销售产品和服务。为保证紫光供应链业务的顺利开展,同意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为紫光供应链在2017年4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依据上述《联想渠道合作协议》及以纸面或电子方式签署的任何附件、交易文件下发生的连续性交易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向联想(北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保证期间自被保证交易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下属公司申请厂商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6月9日

附件1:简历

曾学忠:男,44岁,EMBA;曾任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区域总经理助理、贵阳办事处经理、昆明办事处经理、国内营销副总经理、高级副总裁、执行副总裁,紫光集团有限公司全球执行副总裁,现任紫光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曾学忠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郭京蓉:女,53岁,工学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清华大学热能汽车工程系团委书记、学生组长,清华能源仿真公司总经理助理,清华紫光(集团)总公司办公室主任,清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主任、人力资源总监;现任紫光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郭京蓉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秦蓬:男,43岁,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曾任岳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项目经理,清华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资金管理中心主任,清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紫光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

秦蓬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蔚:女,44岁,经济学硕士,经济师;曾任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策划部副部长、内部控制室主任;现任紫光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张蔚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丁磊:男,48岁,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天鸿世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苏启迪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发展总监;现任紫光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丁磊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葛萌:女,32岁,经济学学士;现任紫光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证券事务代表。

葛萌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2: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17-037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

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紫光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融资租赁”)系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从事融资租赁服务的全资子公司。为保证紫光融资租赁业务的顺利开展,根据其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公司拟为紫光融资租赁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根据紫光融资租赁向各银行申请的具体授信额度需求,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决定公司每笔担保的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担保金额、担保期限及其他担保相关事项,并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及与上述担保相关的其他文件。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紫光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8月22日,是公司全资子公司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空港国际物流区第二大街1号312室,法定代表人:李敬,主要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等。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为20,056.79万元,负债总额为54.99万元(银行贷款0元,流动负债总额为0.36万元),净资产为20,001.81万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3.55万元,利润总额为2.03万元,净利润为1.81万元。截至2017年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61,532.83万元,负债总额为22,994.31万元(银行贷款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22,849.09万元),净资产为38,538.51万元;2017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为1,432.05万元,利润总额为1,382.27万元,净利润为1,036.71万元。

被担保人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紫光融资租赁与提供综合授信额度的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对上述担保的意见

紫光融资租赁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融资租赁服务,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公司董事会认为紫光融资租赁内控体系健全,市场环境稳定,具有持续经营和偿还债务的能力,加之其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可有效控制风险,因此同意为其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65,000万元(不含上述担保),占公司2016年末审计后的所有者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的6.9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紫光融资租赁2016年度、2017年一季度财务报表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6月9日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17-038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下属公司

申请厂商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紫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供应链”)系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紫光数码”)下属从事供应链贸易结算业务的全资子公司。根据紫光供应链与联想(北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的《联想渠道合作协议》及其他相关协议,联想(北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向紫光供应链销售产品和服务。为保证紫光供应链业务的顺利开展,苏州紫光数码拟为紫光供应链在2017年4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依据上述《联想渠道合作协议》及以纸面或电子方式签署的任何附件、交易文件下发生的连续性交易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向联想(北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保证期间自被保证交易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紫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1月16日,是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紫光数码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7,000万元,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空港国际物流区第二大街1号312室,法定代表人:李敬,主要从事供应链贸易结算业务等。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为1,590.67万元,负债总额为397.67万元(银行贷款0元,流动负债总额为397.67万元),净资产为1,193.00万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10,903.95万元,利润总额为1,590.67万元,净利润为1,193.00万元。截至2017年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2,777.81万元,负债总额为1,569.73万元(银行贷款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569.73万元),净资产为1,208.07万元;2017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为105.98万元,利润总额为16.74万元,净利润为15.07万元。

被担保人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期间:自被保证交易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3、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

四、董事会对上述担保的意见

紫光供应链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供应链贸易结算业务,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公司董事会认为紫光供应链内控体系健全,市场环境稳定,具有持续经营和偿还债务的能力,加之其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可有效控制风险,因此同意苏州紫光数码为其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65,000万元(不含上述担保),占公司2016年末审计后的所有者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的6.9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紫光供应链2016年度、2017年一季度财务报表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6月9日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17—039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5月27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2017年6月8日在致真大厦紫光展厅1-1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康旭芳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符合《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审议、表决,会议做出如下决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康旭芳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