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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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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编号:临2017-039

公司债代码:122224 公司债简称:12电气02

可转债代码:113008 可转债简称:电气转债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四届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8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公司董事会四届四十七次会议。会议应参加通讯表决董事会的董事8人,实际参加通讯表决董事会的董事8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反馈意见要求补充披露之部分信息的议案》

公司拟向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6月5日向公司出具了170861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以下简称“《反馈意见》”)。鉴于《反馈意见》中部分要求公司补充披露之信息涉及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之商业秘密, 如公开可能触发置入资产与其他方签署的相关协议之违约条款, 同时亦有可能对拟置入资产之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因此同意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的相关规定豁免披露前述信息。

表决结果: 8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本项议案获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六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编号:临2017-040

公司债代码:122224 公司债简称:12电气02

可转债代码:113008 可转债简称:电气转债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关于对《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 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0861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已按照反馈意见要求,对反馈意见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落实,对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答复,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回复》。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重组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取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审批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