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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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6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函公告

2017-06-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49 证券简称:凯美特气 公告编号:2017-022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6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6月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7】第 268 号《关于对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对其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就问询函涉及的问题答复如下:

问题1、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0亿元,同比增长77.8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2,109.15万元,同比增长146.3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315.48万元,同比下降2.86%。请结合你公司销售模式、信用政策、大额现金收支情况等说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与净利润变化不一致的原因。

【公司回复】:

2016年与2015年相比,本公司销售模式、信用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经营活动未发生大额现金收支情况。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量与净利润变化不一致的主要原因为:长岭凯美特2016年度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721.35万元,较2015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950.51万元减少1,671.87万元所致;其他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变化基本正常。

公司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70亿元,同比增长77.85%,主要原因为:一是子公司长岭凯美特2015年度根据企业准则相关规定,按照新签订的《商务谈判记录表》规定的产品结算价格计算的应收货款与原合同规定的产品结算价格计算的应收货款差额,调减2015年度营业收入7,652.75 万元,导致长岭凯美特2016年度实收营业收入较2015年度增加8,306.44万元;二是由于子公司福建凯美特因2016年8月投产,导致2016年度实现收入较上年增加1,114.70万元;三是安庆凯美特因石油价格回升,产品销售数量增长与价格回升导致2016年度实现的营业收入较上2015年度增加1,489.35万元所致,公司认为2016年度收入增长变化正常。

公司2016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09.15万元,同比增长146.34%,主要原因为子公司长岭凯美特2015年度因按准则调减2015年度营业收入7,652.75 万元,导致长岭凯美特2016年度减少亏损4,550.93万元;安庆凯美特因石油价格回升,产品销售收入增长,导致实现净利润较2015年度增加2,034.32万元,公司认为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变化正常。

公司2016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315.48万元,同比下降2.86%,主要是由于长岭凯美特2016年度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21.35万元,较2015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950.51万元减少1,671.87万元所致。而长岭凯美特2016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减少原因为:2015年度未生产经营,但收到以前年度应收账款1813.07万元,导致2015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950.51万元,而2016年3月2日恢复生产,实现产品销售收入653.97万元、减少亏损4,550.93万元,但由于与中石化长岭分公司的恢复生产合作协议在2016年12月20日签订,产品销售业务在2016年12月27日结算完毕,当年只收回货款200万元,导致当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减少1,671.87万元与其实现的收入、经营成果不一致。

问题2、报告期末,你公司应收账款余额4,113.29万元,较去年增长70.99%。请结合你公司收入确认政策、信用政策,说明应收账款大幅增长的原因,并说明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充分性与合理性。

【公司回复】:

2016年,本公司应收账款本期较上年增加1,707.75万元,增幅70.99%,主要原因为:一是子公司长岭凯美特应收账款期末565.15万元,较上年增加565.15万元,主要原因为长岭凯美特虽然2016年3月恢复生产,但签订《气体互供协议》正式合同是在2016年12月20日签订,产品结算是在2016年12月27日才结算完毕,以致当年只收回货款200万元,导致应收账增加565.15万元;二是子公司福建凯美特因2016年8月正式投产,实现收入较上年增加1,114.70万元,导致一个多月的营业款项497.26万元未收回;三是湖南凯美特和惠州凯美特因销售收入增加881.23万元,导致应收账款增加601.88万元所致。公司认为应收账款变动原因正常,并非公司产品销售政策和信用政策变化所致。

本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政策为6个月以内应收账款不计提坏账准备;6个月—1年的应收账款计5%(具体计提应收款项坏账政策详见年度报告披露),本公司应收账款大部分是在6个月以内,应收账款收回不存在任何风险,根据本公司以前年度经营情况,未发生金额较大的应收账款坏账损失情况,公司认为本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是充分、适当的。

问题3、2013年12月27日,你公司全资子公司岳阳长岭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岭凯美特”)因与上游企业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长岭分公司”)存在价格争议,被中断原料气供应而停止生产。2014与2015年度,长岭凯美特连续亏损。2016年3月2日,长岭凯美特恢复生产。报告期内,长岭凯美特实现净利润-2,330.85万元。请补充披露:

(1)长岭凯美特恢复生产后继续亏损的原因,以及你公司后续为提高公司盈利能力拟采取的措施;

(2)长岭凯美特自停产后至报告期末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并说明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与合理性,及相关资产减值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回复】:

(1)长岭凯美特2016年3月2日恢复生产后,仍继续亏损2,330.85万元的主要原因为:一是长岭凯美特重新签订的《气体互供协议》的结算方式发生了变更,由原来销售氢气、甲烷变更为销售氢气和补偿甲烷加工费100万元/年;二是上游所供的原料气流量严重不足,原料气年平均流量4722.53Nm3/h与设计时流量24870 Nm3/h差异较大,上述是2016年恢复生产继续亏损的主要原因。

本公司管理层针对子公司长岭凯美特恢复生产后仍继续亏损的现象,主要采取了如下措施:一是加强长岭凯美特生产经营管理,努力节能降耗,增加公司经营效益;二是积极与上游中石化长岭分公司管理层沟通,除积极争取中石化长岭分公司提高现有原料气供气量外,同时将探讨并推进中石化长岭分公司其他生产装置中氢气含量较高的尾气(如乙苯尾气)合作供气,这样长岭凯美特吸附分离的氢气产量会不断提高,进而达到减少亏损或扭亏为盈的目的。

(2)长岭凯美特自停产后至报告期末,未补提资产减值准备主要原因为:本公司根据与长岭凯美特已签订的《气体互供协议》合作协议和后续沟通初步达成的互供气体合作意向,我们对长岭凯美特的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进行了全面测算,根据固定资产减值测算,预计未来固定资产发生减值2,038.97万元,而公司账面已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056.80万元,故在2016年末,未补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公司认为长岭凯美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金额是充分的,对本公司2016年度生产经营未造成影响。

问题4、你公司的募投项目“2万吨液体氩气项目”于2014年5月达到可使用状态,在2015年度及本报告期内均未达到预计效益。请结合项目产品需求、成本费用等情况,补充说明该项目连续两个年度未达预期收益的原因,并说明相关资产是否存在重大减值的风险。

【公司回复】:

本公司的募投项目“2万吨液体氩气项目” 连续两个年度未达预期收益的原因:报告期内,2万吨液体氩气项目装置生产基本稳定、产量稳定在设计负荷的80%左右,该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的主要原因是受大经济环境影响,氩气价格大幅下跌(2015年、2016年氩气平均销售价格分别为850元/吨、1200元/吨,与原来设计时氩气销售价格3000元/吨相差较大)所致。

本公司根据2万吨液体氩气项目装置2016年度和2015年度生产运行情况,按照前两年产品销售数量(氩气、氮气和氧气)预测2017年至2024年(8年)产品销售数量;按照2016年12月及2017年年初产品销售价格预测未来产品销售价格;根据2015年、2016年生产产品发生单位产品成本费用及2016年度计提固定资产折旧金额测算未来年份发生的成本费用金额,进而测算未来年度实现经营成本和经营活动产生胡现金流量净额;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5%)折现率对上述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进行折现,进而测算2万吨液体氩气项目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减值。经过测算,2万吨液体氩气项目未来八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折现总额为6,217.74万元,大于2016年末2万吨液体氩气项目固定资产净值为5,569.37万元,故未计提固定资产减值。

问题5、报告期末,你公司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合计9,746.90万元,同比增加36.34%。请说明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具体内容,并说明未确认上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原因。

【公司回复】:

本公司未确认递延的所得税资产金额为本公司子公司长岭凯美特公司因发生亏损,预计未来5年实现应纳税所得额(可弥补亏损金额)与2016年末时间性差异金额之间差额确认。

(1)具体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项目明细如下:

(2)未确认上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原因

由于测算长岭凯美特公司未来五年可实现应纳税所得额总额为1,774.87万元,只能最高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金额为4,437,169.26元,而截止2016年12月31日,长岭凯美特公司可抵扣时间差异(包括可抵扣亏损)金额为11,521.76 万元(明细如上表),故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时间差异9,746.90万元。

特此公告。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