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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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辞任公告

2017-06-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1818 股票简称:光大银行 公告编号:临2017-037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辞任公告

本行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职工监事刘彦女士因工作调整,于2017年6月12日向本行监事会提交辞呈,辞去本行职工监事和监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刘彦女士的辞任自辞呈送达本行监事会时生效。

经刘彦女士确认,其与本行监事会无不同意见,亦无任何与其辞任有关的事项需要向本行股东及债权人说明。

本行监事会谨此对刘彦女士在其任职期间为本行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6月13日

股票代码:601818 股票简称:光大银行 公告编号:临2017-038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行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6月12日,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孙新红先生、姜鸥先生和黄丹女士为本行职工监事,三位职工监事均为新当选(三位职工监事的简历请见附件)。根据本行章程,本行监事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除已披露信息外,孙新红先生、姜鸥先生和黄丹女士未在本行或本行附属公司中担任职务。就本行监事会所知及已披露信息外,孙新红先生、姜鸥先生和黄丹女士在过去三年没有在其证券于中国内地、香港或海外证券市场上市的其他公众公司中担任董事或监事职务,与本行任何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或控股股东没有任何关系。于本公告发布日期,孙新红先生、姜鸥先生和黄丹女士不持有任何本行或其相联法团股份之权益(按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指的定义)。

除已披露信息外,就孙新红先生、姜鸥先生和黄丹女士的委任而言,没有任何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条(h)至(v)中要求而须予披露的资料,亦没有任何须提请本行股东注意的事项。孙新红先生、姜鸥先生和黄丹女士没有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本行监事会对孙新红先生、姜鸥先生和黄丹女士的加入表示欢迎。

特此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6月13日

附件:

孙新红先生简历

现任本行财务会计部总经理。曾任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计财部干部、财务管理部资金处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财务管理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部机关纪委委员,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财务管理部副总经理,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职工监事等。毕业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学士,工程师。

姜鸥先生简历

现任本行监事会办公室副主任(副总经理级)。曾任北京内燃机总厂研究所科员、综合管理室副主任,国家人事部考试录用司地方处干部、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海南洋浦经济开发区职业服务管理中心主任(副处级)、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主任(副处级),中国光大银行人力资源部劳资处副处长、处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兼任中国光大银行绩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中国光大银行无锡分行筹备组副组长(分行副行长级)、无锡分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副行长。毕业于吉林工业大学汽车学院,硕士。

黄丹女士简历

现任本行信用卡中心副总经理。曾任中国人民银行高县支行科员,中国光大银行私人业务部发卡管理处业务副经理,中国光大银行信用卡中心作业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高级经理级)、企划市场部负责人、信用卡中心总经理助理。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硕士,经济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