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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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2017-06-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07 证券简称:涪陵榨菜 公告编号:2017-030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北京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13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一建”)的《关于减持涪陵榨菜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

北京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北京一建持有公司股份57,867,26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7.3309%。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经营需要;

2、减持股份来源:协议受让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拟通过大宗交易减持1,57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9991%,通过集中竞价减持42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5346%,合计共减持2,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5337%;

4、减持方式: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方式;

5、减持期间:

(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期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

(2)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期间为:2017年7月6日至2017年10月3日;

6、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东相关股份承诺履行情况

(一)北京一建于2014年1月27日和8月5日分别进行了股份追加锁定6个月和12个月的承诺:在上述承诺的锁定期内,北京一建不会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上述股份,也不会通过协议、信托或任何其他安排将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授予他人行使,亦不会要求公司回购上述股份,在上述承诺的锁定期内,北京一建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涪陵榨菜股份,则减持股份的全部所得上缴涪陵榨菜,归涪陵榨菜所有。

(二)2015年7月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统一部署,北京一建作为涪陵榨菜持股 5%以上股东,基于对涪陵榨菜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为促进涪陵榨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于2015年7月10日作了如下承诺:至本承诺签署之日起未来6个月内不减持涪陵榨菜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北京一建已严格遵守并履行完毕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北京一建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二)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北京一建将按照相关规定和有关要求,合法、合规地实施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北京一建《关于减持涪陵榨菜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