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
对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事项问询函的公告
A股证券代码:600610 A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编号:临2017-072
B股证券代码:900906 B股证券简称:中毅达B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
对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事项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 2017 】070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对问询函回复如下:
一、大申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应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2.22条规定,积极配合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告知公司已发生或者拟发生的重大事件。请大申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尽快书面说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情况,以及提议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
二、请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分别书面说明,目前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和大申集团股份的抵押情况,是否存在将所持股份代表的投票权委托给他人的协议或安排,并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一、二回复:
公司于2017年6月7日就问询函的内容已向控股股东大申集团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何晓阳先生发函问询。何晓阳先生已复函问询函,由于复函内容不完善,公司已向何晓阳先生再次发函问询,请求其进一步核实相关情况并于6月12日前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截至目前,公司没有收到何晓阳先生亲笔签名的复函,公司已向何晓阳先生再次问询。
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离不开大申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的积极配合。截止目前,控股股东大申集团尚未回复,实际控制人何晓阳先生的复函未满足回复要求。
公司无法在2017年6月14日前完成全部回复工作,申请延期至6月20日前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13日
A股证券代码:600610 A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编号:临2017-073
B股证券代码:900906 B股证券简称:中毅达B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有媒体称,中毅达的实控人已于去年发生变动。
公司关注到相关媒体于2017年6月12日发表了对公司的有关报道,现将相关内容澄清如下:
一、传闻简述
1、中毅达的实控人已于去年发生变动。
2、李厚泽先生与李旭珍女士的亲属关系。
3、李厚泽先生是深圳万盛源的股东。
4、李厚泽先生策划了上河建筑的收购及股权质押事项。
5、董事会审议通过解聘董秘李春蓉,是公司外部人士的干预。
二、澄清声明
澄清事项一、中毅达的实控人已于去年发生变动。
针对媒体报道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经工商登记系统查询,何晓阳先生仍是大申集团控股股东;仍是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已于6月7日向实际控制人何晓阳发函问询,截至目前公司没有收到何晓阳先生亲笔签名的复函,关于媒体报道何晓阳相关内容的真实性无法判断。
澄清事项二、李厚泽先生与李旭珍女士的亲属关系。
媒体报道称,李厚泽先生是李旭珍女士的亲属,经向李厚泽先生核实并收到澄清函,其与李旭珍女士无任何亲属关系。
澄清事项三、李厚泽先生是深圳万盛源的股东。
据媒体报道,李厚泽先生是深圳万盛源的股东,经向李厚泽先生核实并收到澄清函,其从未是深圳万盛源的股东。
澄清事项四、李厚泽先生策划了上河建筑的收购及股权质押事项。
公司于2016年7月27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收购福建上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李厚泽于2016年9月8日起担任上河董事长,经向李厚泽先生核实并收到澄清函,其此前与福建上河无任何关联关系。
澄清事项五、董事会审议通过解聘董秘李春蓉,是公司外部势力的干预结果。
前董秘李春蓉离职后仍为公司副总经理,是公司管理层正常工作分工进行的换岗,非公司外部势力的干预结果。同时解聘董秘李春蓉的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详见公告:临2017-071)。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