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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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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事项
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

2017-06-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 601188 证券简称: 龙江交通 公告编号:临2017-011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事项

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13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龙高集团”)《关于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事项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函》(黑高路函[2017]5号)以及龙高集团转来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集团公司协议转让所持部分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7] 394号),同意将龙高集团所持公司24600万股股份协议转让给黑龙江元龙景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变,龙高集团持有公司44048.2178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3.48%。

截至目前,本次股份转让尚未完成过户手续,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股份转让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