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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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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公司董事长向公司全体员工发出增持公司股票倡议书事项的进展公告

2017-06-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东方金钰 证券代码:600086 公告编号:临2017-66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公司董事长向公司全体员工发出增持公司股票倡议书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6月7日,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刊登了《关于董事长向公司全体员工发出增持公司股票的倡议书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62)和《关于董事长向公司全体员工发出增持公司股票的倡议书公告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63)。现将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倡议事项的基本内容

2017年6月6日,公司董事长赵宁先生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全体员工发出倡议:凡2017年6月7日至6月9日期间,通过二级市场买入公司股票且连续持有12个月以上的,若因增持公司股票产生的亏损,由本人予以全额补偿;收益则归员工个人所有。

二、董事长赵宁先生倡议员工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实施细则

1、因增持而产生的亏损的定义

因增持产生的亏损指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员工在2017年6月7日至6月9日期间(以下简称“增持期间”)净买入的公司股票,其在2018年6月9日后仍持的,且不属于卖出后再买入的情形,若其持有的公司股票价格低于购买期间股票买入均价,则赵宁先生对亏损部分予以全额补偿。

2、补偿金额计算公式

补偿金额=(购买期间净买入股票均价-计算亏损日收盘价)*购买期间净买入公司股票数量

计算亏损日指自增持期间届满后的次日(2017年6月9日)起算12个月之 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2018年6月11日。

计算亏损日内,如公司员工不想卖出股票,则以计算亏损日当天股票收盘价格核算是否发生亏损,对计算亏损日后期扩大的亏损,赵宁先生不再承担保本责任。

计算亏损日内,如公司员工卖出股票,则以计算亏损日当天卖出的价格核算是否发生亏损。

注:本次增持股票完成后12个月内,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增持股票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则作相应调整。如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停牌或者当天无法卖出成交等事宜,则计算亏损日期相应顺延。

3、计算亏损的时间区间

增持期间:2017年6月7日至6月9日

持有期间:指自增持期间届满后的次日(2017年6月9日)起算连续持有公司股票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

计算亏损日:2018年6月11日

三、员工购买情况

公司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员工在2017年6月7日至2017年6月9日购买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详细的统计。具体购买情况如下:

本次员工在倡议期内增持公司股票以员工自愿为原则,购买的股票所有权和表决权归购买员工所有。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增持公司股票员工不构成赵宁先生的一致行动人。

四、其他说明

1、本次购买公司股票行为及后续股票的卖出行为均属于员工自愿行为,公司员工未对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做出任何长期持有承诺。

2、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上述公司员工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赵宁先生的承诺履行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