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09 证券简称:华安证券 公告编号:2017-027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6月1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东流路888号合肥天鹅湖大酒店1楼贵宾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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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工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7人,董事瞿元庆、独立董事易宪容、独立董事赵惠芳和独立董事金雪军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4人,监事金国钧、监事魏李翔和职工监事张海峰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董事会秘书赵万利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副总经理徐强、方立彬和公司总经理助理杨爱民、公司财务总监龚胜昔、公司首席风险官王军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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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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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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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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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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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预计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6.01与安徽省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关联企业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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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2 与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华晟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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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与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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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4 与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法人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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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与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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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6 与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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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7 与其他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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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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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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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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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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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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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议案名称:关于制订《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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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议案名称:关于制订《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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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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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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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所涉重要条款尚需经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后生效。本次会议同意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相关手续,并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核准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的修改。
本次会议还听取了《公司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关于公司董事2016年度薪酬及考核情况的报告》、《关于公司监事2016年度薪酬及考核情况的报告》、《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6年度薪酬及考核情况的报告》。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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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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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议案7《关于修改〈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议案8《关于修改〈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议案9《关于修改〈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议案15《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本次会议议案6《关于预计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中6.01至6.07项子议案的表决结果均为通过。关联股东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00,000,000股,对《关于预计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中6.05子议案对应的关联交易事项未进行投票,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关联股东安徽省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持有公司887,020,879股,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482,601,131股,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70,000,000股,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38,825,020股,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00,000,000股,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96,520,226股,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96,520,226股,上述关联股东均回避《关于预计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中对应的关联交易事项表决,所代表的股份不计入对应关联交易事项的有效表决总数。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军、音少杰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