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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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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6-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17-050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7年6月16日在公司科研大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6月9日以电话、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参加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黎仁超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为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完善公司治理水平,建立股东和员工利益共享机制,实现公司持续发展,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司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表决票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黎仁超、毛继红、林雨、杨向东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持有人的资格,办理员工持股继承事宜,提前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作出决定;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需证券、资金账户相关手续,以及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等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确定或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并签署相关协议;

5、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6、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审议结果:表决票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黎仁超、毛继红、林雨、杨向东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表决票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黎仁超、毛继红、林雨、杨向东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7年7月6日(星期四)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董事会及其他相关议案,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6月30日。会议详见公司将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17-051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7年6月16日在公司科研大楼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6月9日以书面和电话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应参加监事5名,实际参加监事5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灿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编制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本次审议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2、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的规定,符合《公司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优秀管理技术人才和业务骨干,实现公司持续发展。

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将《公司 2017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监事会主席罗灿、监事杨祖生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为本议案的关联监事,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七年六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17-052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能源”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7月6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7月5日至2017年7月6日。其中,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7月5日15:00至2017年7月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7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6月30日(星期五)。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自贡市高新工业园区荣川路66号华西能源科研大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2、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3、审议《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上述议案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ininfo.com.cn)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他有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股东大会在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监高、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7年7月3日(星期一)、7月4日(星期二)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7年7月4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3、登记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四川省自贡市高新工业园区荣川路66号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徐琳、李大江

电话号码:0813-4736870

传真号码:0813-4736870

电子邮箱:hxny@cwpc.com.cn

通讯地址:四川省自贡市高新工业园区荣川路66号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64300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决议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О一七年六月十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630,投票简称:华西投票。

2、优先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不适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制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其中,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7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7月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7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我单位(个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表决。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证件号码):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在议案选项中,根据委托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的选项栏内划“√”;同意、反对或弃权仅能选其中一项,多选视为无效委托。

2、若委托人未明确投票意见,则视为被委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

3、本授权委托书可网上下载、复印有效;法人股东须加盖单位公章。

4、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