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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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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6-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ST三泰公告编号:2017-066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6月1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6月22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补建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结余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63亿元的结余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资金可在上述额度内进行滚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意见内容详见2017年6月2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次使用结余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结余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 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结余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ST三泰 公告编号:2017-067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6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6月22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贺丹女士主持。会议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结余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63亿元的结余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63亿元的结余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为自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资金可在上述额度内进行滚动使用。

本次使用结余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结余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ST三泰公告编号:2017-068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结余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部分结余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63亿元,资金可在上述额度内进行滚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2、 本次使用部分结余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 本次使用部分结余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公司于2017年6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结余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结余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63亿元,资金可在上述额度内进行滚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242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5,700,693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1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40,239,984.74元,扣除发行费用71,67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68,569,984.7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11月3日全部到位,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5]第51040016号《验资报告》。

本次募集资金计划用于以速递易业务为载体的“24小时自助便民服务网格及平台项目”第三期的建设与运营及偿还公司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规划,上述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其中,截至2015年12月15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2亿元偿还了银行贷款,未结余;截至2016年11月17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5.5亿元补充了流动资金,未结余;截止2016年12月31日,“24小时自助便民服务网格及平台项目Ⅲ期”项目实施主体我来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30,227.35万元完成募投项目计划要求的33,000个网点的速递易设备布放、后台平台开发及项目运营工作。

上述募投项目完成后,本次募集资金共结余852,428,890.04元(其中“24小时自助便民服务网格及平台项目Ⅲ期”项目结余资金816,296,459.11元,利息收入36,132,430.93元)。

二、 募集资金项目结项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议案》,同意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结项,结余募集资金由公司另设资金专户进行监管。目前部分结余募集资金已从项目实施主体成都我来啦网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来啦公司”)划转到公司新设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了新的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结余募集资金已实际到账563,370,081.55元(含利息收入),剩余未到账部分结余募集资金300,000,000元尚在我来啦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银行保本理财,将于2017年8月22日到期。到期后,该部分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以实际转入金额为准)将转入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中进行三方监管。

三、 使用结余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63 亿元的结余募集资金适时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理财产品品种: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12个月以内)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产品应有保本约定或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公司不会将上述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以及无担保债券为主要投资标的理财产品。公司确定被委托方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投资的产品不涉及风险投资。上述理财产品不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公司在开展实际投资行为时,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

3、购买额度:最高购买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63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4、实施方式:公司将不再对上述5.63亿元额度内的投资理财事宜出具单笔申请的董事会决议,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补建为有权签字人签署相关法律合同及文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补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具体操作。

5、信息披露: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 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购买的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

2、 管理层进行具体实施时,需得到公司法定代表人补建批准并由补建签署相关合同。具体实施部门要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 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监察部进行日常监督。

4、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结余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且履行了必要的法定审批程序。

2、 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部分结余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投资收益,有利于募集资金的保值,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六、 本次使用结余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批准情况

1、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7年6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结余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结余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63亿元,资金可在上述额度内进行滚动使用。

2、 监事会意见

2017年6月22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结余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63亿元的部分结余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63亿元的结余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为自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资金可在上述额度内进行滚动使用。

3、 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拟使用结余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63亿元进行现金管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63亿元的结余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资金可在上述额度内进行滚动使用。

4、 保荐机构意见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审阅公司使用部分结余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披露文件,查阅董事会、监事会关于本次结余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文件、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对公司本次使用结余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合理性、必要性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三泰控股本次使用部分结余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三泰控股本次使用部分结余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部分结余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遵循合法合规的原则,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基于以上意见,保荐机构同意三泰控股本次使用部分结余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 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结余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4、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结余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ST三泰公告编号:2017-069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发布本次股东大会提示性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经2017年6月12日召开的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17年6月28日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会议名称: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6月28日(星期三)下午14:5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6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6月27日下午15:00 至2017年6月28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 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表决方式。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 股权登记日:2017年6月23日

(七) 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7年6月23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律师、保荐机构代表及其他相关人员。

(八) 会议地点:公司总部13楼会议室(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高科技产业园区蜀西路42号C1栋)。

二、 会议审议议题

1、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届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审议议案的主要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敬请广大中小投资者积极参与。

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 议案编码

四、 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手续登记;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7年6月26日下午18:0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并与公司电话确认),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应在会前提交原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5、现场参会登记时间:2017年6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6、现场参会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42号公司总部证券部。

五、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暂定半天。

2、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42号邮编:610091

联系人:林向春

电话:028-62825009 传真:028-62825188

3、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七、 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二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 通过网络系统投票的程序

1、 股东投票代码:362312,投票简称:“三泰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7年6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6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6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对审议事项投票的指示:

填表说明:表决前,请在股东或受托人签名栏签名;表决时,请在相应的“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委托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