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58 证券简称:东方证券 公告编号:2017-044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临时会议)于2017年6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6月16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2017年6月22日完成通讯表决形成会议决议。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16人,实际表决董事16人,有效表决数占董事总数的100%。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基本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贯彻落实《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范》(中证协发[2016]251号)等系列监管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基本制度》进行修订。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1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根据《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范》及《证券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中证协发[2016]251号)等规定,对《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
表决结果:1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架构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1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按照《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管理规范》对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进行架构调整,并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本次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整改的具体相关事宜,如相关监管部门对本次整改有新的规定和要求,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该等规定和要求对整改方案进行调整并执行。
特此公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