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429 证券简称:集友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6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6月2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经济开发区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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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善水先生主持,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和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参加了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6人;
2、 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4人;
3、 公司总经理徐善水先生、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周少俊先生、副总经理余永恒先生、副总经理曹萼女士、副总经理杨江涛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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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经营范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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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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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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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议案的所有决议均获得通过。
2、 本次股东大会第2、3个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了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和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同时,以上议案已为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曹一然、刘雅婧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曹一然律师和刘雅婧律师现场见证了公司本次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网络投票细则》、《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和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603429 证券简称:集友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7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17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3,600.00万元到4,0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79.33%到99.25%。
(三)本期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07.48万元。
(二)每股收益:0.39元。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1、本期收入较上期增长较多,营业利润较上期增长;
2、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较上期增加。
四、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17年上半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6日
●报备文件
(一)董事会关于本期业绩预告的情况说明
(二)董事长、审计委员会负责人、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关于本期业绩预告的情况说明

